建投能源(000600)向控股股东购买火电资产事宜“告吹”。9月6日晚间的公告显示,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交易被否的原因主要包括建投能源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标的资产房屋建筑物存在权属瑕疵。
建投能源是河北省最大的独立发电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其中电力业务以燃煤火力发电和供热为主,同时涉及核电、风电、水电等新能源项目投资。目前拥有控股发电公司10家、售电公司1家,参股发电公司12家。目前公司控股发电机组主要集中于河北南部电网,控制装机容量占河北南部电网23.45%。
建投能源原本打算向建投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张河湾公司45%股权和秦热公司40%股权,标的资产整体成交金额为10.49亿元。由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建投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前披露的交易草案显示,张河湾公司主要从事抽水蓄能发电业务,主要产品为通过抽水蓄能的方式发出的电力,属于经营性资产;秦热公司主要从事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和热力,属于经营性资产。

建投能源此前在公告中表示,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供电区域为河北南部电网,与上市公司主要供电区域相同,与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张河湾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要的参股抽水蓄能发电公司,盈利状况良好,通过本次交易一并注入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不过建投能源也在交易草案中提示,标的资产部分房产存在产权瑕疵风险:其中张河湾公司尚有21处地上建筑物未办理相关权证,,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限期改正、强制拆除等处罚,并对其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9月6日晚间的公告显示,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7月24日召开会议,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根据申请文件,并购重组委认为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标的资产房屋建筑物存在权属瑕疵。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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