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虚增业绩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主业刚刚实现盈利,圣济堂及其实控人就因虚增业绩等行为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上月末,上交所公告称,圣济堂在信息披露方面,以及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交所决定对圣济堂、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公司董事长丁林洪、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阳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善华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据了解,彼时赤天化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丁林洪控制的渔阳贸易所持圣济堂制药100%股权。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圣济堂制药预计2016-2018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至少不低于15025.73万元、21023.08万元、26072.37万元。如果圣济堂制药2016-2018年3个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低于业绩承诺,重组交易对方渔阳公司将履行补偿义务。
2017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贵州证监局”)向圣济堂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书》,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贵州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2016年当年,圣济堂制药通过向物流公司支付税点的方式,开具无交易实质的运输发票制造运输和销售过程,再由大股东借款给个人,经多次转账到达圣济堂制药客户账户,再由客户将款项转给圣济堂制药从而制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营业收入虚增3889.37万元,营业成本虚增809.29万元,净利润虚增2282.24万元,占虚增前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为15.59%。
圣济堂制药当年实现营业收入5.27亿元,扣非后净利润1.53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101.82%。2018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圣济堂制药2016年的部分业务重新进行账务处理。剔除前述影响后,圣济堂制药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88亿元,扣非后净利润1.33亿元,未达1.5亿元的业绩承诺。
上交所表示,圣济堂制药通过无交易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6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数据披露失实,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重大误导;同时,圣济堂制药作为重组标的,通过虚增收入实现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渔阳公司据此规避了盈利补偿义务的履行,损害了上市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性质恶劣。
不仅如此,上交所还指出圣济堂未充分披露关联资产出售事项重大风险和后续进展,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而2015年圣济堂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被责令停产整改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但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2016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之外,2017年和2018年,圣济堂制药分别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78亿、2.04亿,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84.93%、78.45%,连续三年未完成业绩承诺。
截至2018年末,圣济堂制药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8.08亿元,扣除股东增资、原股东补偿形成的净资产增加额后,股东全部权益为15.18亿元,以重大资产重组时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19.7亿元比较,标的资产减值4.52亿元。
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 徐佳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圣济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