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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创始人否认299亿为财务造假 上交所火速问询

  在4月30日曝出近300亿现金蒸发,引发各方广泛关注的康美药业(600518),其创始人针对此事接受媒体采访时又否认财务造假,此举引来上交所再度下发问询函。 

  否认财务造假

  回顾前史,4月30日凌晨,在2018年年报披露的最后期限,康美药业(600518)公告披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称,公司经过自查,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述,涉及多项报表科目。公告中提及需要更正的报表科目多达14项,其中,分别调减货币资金、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99.44亿元、88.98亿元和76.62亿元;分别调增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在建工程金额为195.46亿元、57.14亿元、6.41亿元和6.32亿元。

  诸多重大差错,是因康美药业在去年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公司通过必要的自查和核查发现的。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公司立案调查。康美药业被要求对此进行自查及必要的核查。

  4月30日,上交所对此下发监管函称,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在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可能存在重大疑问,要求公司认真核查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差错调整的交易背景、对象及其关联关系、会计差错发生的时点、发生差错的具体原因和责任人等。监管函还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或调整事项。

  监管函指出,报告期末康美药业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款88.79亿元,其中期初余额57.14亿元,2018年新增35.95亿元。对此,监管函要求公司进一步明确上述往来款项是否构成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要求年审会计师应当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专项意见;结合公司大股东的财务资信情况,审慎评估上述款项的可回收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公司对相关应收款项未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虽然财务炸雷引发各界关注,但4月30日下午,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仍表示:“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在5月1日凌晨发布的道歉信中,马兴田也表示问题发生是因“快速发展导致财务管理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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