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表现不佳的同时,近期公司多位高层管理者出现变动。4月18日,鹏鹞环保发布公告表示,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纪仁华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纪仁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此前不久,鹏鹞环保披露,为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速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和新兴业务发展,王洪春申请于2019年4月1日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大股东清仓式减持
除了财务数据表现欠佳,此前,鹏鹞环保两大股东清仓式减持也引发外界关注。
根据鹏鹞环保披露,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喜也纳和第三大股东卫狮投资拟清仓减持公司股份,分别减持9347.08万股、5270.13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9.47%、10.98%。
大股东清仓式减持,公司股价应声跌停。外界质疑,大股东如此“心急”的减持计划,或是对公司发展没有足够信心。对此,鹏鹞环保相关负责人对长江商报记者回复称:“公司控股股东为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446.8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0%。根据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上市时出具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确认函》,其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鹏鹞环保方面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从事环保行业多年,基于长期而专业的研判,对公司和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有信心。其他持股5%以上大股东作为财务投资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市场判断自行决定减持计划的实施方式及进度,并按相关信披工作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遭大股东清仓式减持的鹏鹞环保,在2018年9月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鹏鹞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大鹏水务存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环保部门决定对大鹏水务罚款80万元。这是否意味着公司在相关方面仍然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接下来将如何强化相应管理?
“因接受片区污水管网建通率不足以及高新区范围内涉水企业较少,景德镇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客观存在进水水量少、进水浓度低的情况,工况短期内无法满足验收监测生产负荷大于或等于75%的要求。”鹏鹞环保相关负责人对长江商报记者回复称,基于该污水处理厂属于两个独立的污水处理单元,现已通过采用分别监测的方式考核污水处理效率和达标排放情况,并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鹏鹞环保表示,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鹏鹞环保业绩滑坡。
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 杨玲玲 发自广州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鹏鹞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