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新零售阵线 >> 好公司频道 >> 正文
被骗贷3150万盈利降76.18% 哈尔滨农商行迎至暗时刻?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判决书再一次让哈尔滨农商行成为关注的焦点。判决书显示,哈尔滨市天晶米业有限公司(下称“天晶米业”)董事长张某某伪造贷款材料,骗取哈尔滨农商行贷款3150万元。

  上一次该行引人注意还是在2016年,当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委员会网站发布一则重磅消息,“黑龙江银监局原副局长、哈尔滨农商银行原董事长杨德彬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8月,黑龙江省纪委对杨德彬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先后遭遇骗贷和董事长落马,对于成立不足4年的哈尔滨农商行来说,是不能承受之重——该行经营状况断崖式下降,资产质量一路下滑。哈尔滨农商行2019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截至2018年末,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7.47亿元,同比下降21.87%;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76.18%。该行不良贷款率4.57%,较2017年上升2.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21.5%,较2017年下降89.84个百分点。

  对于哈尔滨农商行如何改善目前的状况并走出低谷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曾致电哈尔滨农商行。该行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说:“这些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汇报后才能答复。”但截至本报发稿时为止,记者没有收到该行的回复。

  两次骗贷3150万

  黑龙江省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实施骗贷的3人为张某某、李某某、金某某,分别是哈尔滨市天晶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依兰县惠农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依兰县巴兰河绿色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并且被捕前都住在依兰县。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被告人李某某欲办理贷款,找到熟悉黑龙江森工担保公司的被告人张某某帮其办理。因李某某名下公司均不符合贷款条件,遂找到被告人金某某,三人共同商定以合作社的名义进行贷款。

  同年12月22日,张某某、李某某、金某某三人以合作社名义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贷款1500万元。但因合作社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贷款要求,于是三人分别伪造了合作社简介、个人银行流水、2013年至2016年期间的财务报表、2014年度和2015年度审计报告、产品库存物资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水稻收购合同等相关虚假材料,从而夸大了合作社的实际经营能力。

  其中,张某某用其租赁的烟筒山风景区林地内未经土地部门批准自建的别墅及办公室、车库等作抵押担保;李某某以依兰县惠农牧业有限公司15处厂房、两处商服等作抵押担保;金某某以合作社的房产(无产权证)、政府扶贫的厂房、设备及一处未经所有权人同意的两层办公楼等作抵押担保。

  2016年4月21日,担保公司向哈尔滨农商行新城支行出具担保函和放款通知单,当年4月28日,新城支行向合作社对公账号发放贷款1200万元。张某某获取该笔贷款后,向担保公司支付保证金98.4万元,分3次转给李某某500万元,其余601.6万元被张某某用于偿还其之前贷款利息及个人欠款等;李某某从获取的500万元贷款中给金某某75万元,其余425万元用于其公司维修及偿还欠款等;金某某将获取的贷款75万元用于合作社生产经营及偿还欠款。

  此外,判决书还显示,张某某除了参与骗取上述贷款,还存在伪造资料“借新还旧”的违法行为。

  2016年9月,张某某以天晶米业收购粮食为由,向担保公司申请贷款2000万元,以该公司有证房产和无证房产、公司设备等作抵押。因天晶米业经营状况达不到贷款要求,张某某便伪造了天晶米业2015年审计报告、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存货明细、个人银行流水、购销合同等相关虚假材料,并在担保公司调查时,向合作社借水稻60吨存放于天晶米业生产车间,用于掩盖该公司已经停产的实际情况。

  2016年12月31日,担保公司向新城支行出具担保函和放款通知单,同日新城支行向天晶米业对公账号发放贷款1950万元。同日,张某某用此款偿还天晶米业上一年度在新城支行贷款。

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农商行

东治书院2024级易学文士班(第二届)报名者必读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







    Copyright © 2003- 浙ICP备13037369号-2 红商网REDSH.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