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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营收四连降现金流减25% 分红24.6亿收关注函

  上市首年分红24.6亿收关注函

  相对于并不亮眼的业绩,华宝股份大规模分红方案在资本市场掀起了不小的风浪。

  根据分红预案,华宝股份拟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615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送现金24.63亿元(含税)。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截至2018年末,华宝股份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31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16亿元。本次分红总金额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的97.91%,为2018年公司净利润的2.09倍,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达到27.4%。

  以3月12日华宝股份收盘价37.88元/股计算,此次分红的股息率约为10.5%。

  在此次分红盛宴中,华宝股份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截至2018年末,华宝股份第一大股东华烽国际持股比例高达81.1%,以此计算将获得19.97亿元现金分红。

  此外,在2017年年报中,华宝股份也曾推出10派2的现金分红方案,共计派送现金1.23亿元,华烽国际分红所得近亿元。

  然而,昨日上午公司就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深交所首先对华宝股份高比例分红是否会影响公司运营展开问询。招股书显示,华宝股份拟使用6.48亿元IPO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上市当年就进行高比例分红。

  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此次分红的具体原因,是否会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与招股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是否前后矛盾,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利润分配的情形,以及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等。

  值得一提的是,年报显示,募集资金三个项目投资进度分别为7.04%、2.06%、0.11%,客观天气因素影响了项目投资进度。对此,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说明是否采取相关措施来应对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情况,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计划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能否按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董监高、5%以上股东等近期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筹划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是否存在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来源:长江商报 徐佳  陈泽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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