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仍存变数
在此次中盛光电借道上市过程中,似乎也并非如想象的会平坦顺畅,原因则为中盛光电与嘉泽新能业绩的悬殊与业务之间的不完全匹配。
据了解,中盛光电所处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从事国内外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转让和EPC总承包业务。中盛光电的控股股东为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王兴华先生。
而嘉泽新能是一家致力于绿色能源开发的大型民营发电企业,主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智能微电网的投资、建设及开发运营。2017年7月20日,嘉泽新能正式登陆A股市场,据其发布的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嘉泽新能的风力发电业务快速增长,其2014年、2015年、2016年收入占比分别为86.94%、85.41%和90.66%,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主业为风电的嘉泽新能与重组标的公司是光伏电站为主的中盛光电并不匹配。更重要的是,两者在业绩体量上也相差悬殊。
据嘉泽新能三季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3亿元,同比增长29.64%;实现净利润1.28亿元,同比增长45.17%。
而据公开报道中盛光电2013年和2014年的收入分别为19亿元和19.1亿元,2015年至2017年收入预计为28.7亿元、45.2亿元和60.8亿元。
从数据上看,如果嘉泽新能重组中盛光电,似乎很难摆脱“蛇吞象”的质疑。
而在上述公告中,嘉泽新能则指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如此严苛的条件,上市4个月的停牌拟重大资产重组的“风电新贵”嘉泽新能与光伏电站巨头是否会擦出火花呢?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6亿元营收的嘉泽新能资产重组营收达60亿元的中盛光电,这样的‘蛇吞象’重组方案在行业不常见。可能是中盛光电为节省时间成本、追求快速上市的无奈之举。”
如果中盛光电为快速上市而被“吞下”,这次资产重组又会怎样操作呢?
“这样的情况下,重组将如何实施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几乎无先例。因为嘉泽新能与中盛光电的重组事项已经达到重组上市的交易规模要件,而要实现嘉泽新能在公告中提及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则要确保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但这可能存在一定的监管方面风险。”宋清辉告诉记者:若要强行进行重组,或只有为数不多的办法,例如中盛光电“自掉身价”降低资产估值、上市公司大股东参与募集配套资金变相增持、提高现金支付比例、标的资产控制人主动降低持股比例等。
对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实际将会如何推进?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华夏时报》 记者 于玉金 北京报道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中盛光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