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消息,今日证监会发审委审议通过河北养元智汇饮品首发申请。其中,养元智汇为“六个核桃”母公司,此前已经2次过会失利。公司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50亿股,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而就在今日,证监会发审委审议通过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首发申请。
三次闯关终成正果
养元六个核桃母公司——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11年曾向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书,然而却在上会前一天因“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而被发审委宣布“取消”(明日上会的三只松鼠因为同样原因,取消审核);
2012年,养元智汇再次冲击IPO。据报道,当时在次年1月证监会掀起的“史上最严格的IPO自查”中,于5月31日主动终止审查,IPO失败;
2016年年底,养元智汇第三次提交上市申请,2017年4月被证监会受理,2017年10月31日,养元智汇更新了最新的经营数据,于今日上会终修成正果。
产品单一等问题亟待解决
此前,养元智汇存在着不少问题,包括产品品种单一、对“六个核桃”过度依赖等,这也是植物蛋白饮料行业面临的共同问题。对此,专家认为,只有饮料产品以健康、品质和消费者为中心,注重产品创新,才能打造出真正符合消费需求的产品。
本次反馈中,发审委对发行发的一些情况提出了诸多疑问。例如,证监会认为发行人95%以上的收入来源于核桃乳,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增幅放缓,广告费支出不断增加并未带来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的相应增加。证监会要求发行方说明2017年上半年业绩下降原因,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降的风险。
此外,发审委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达98%,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部分股东经销商内容与其工商登记资料存在差异,且发行人2017年1-6月前10大经销商存在报告期后注销的情形。
根据上述疑问,发审委提出让发行人做出解释说明,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证监会网站原文: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第二大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系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中国食品包装集团有限公司(CFP Incorporated)10.16%股份,发行人与CFP控制的多家企业存在采购原材料、饮料委托加工等业务,且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对CFP进行投资的目的,并结合发行人的业务及财务状况,补充说明不以发行人作为投资主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2)报告期内CFP及其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的上下游合作方开展业务、资金往来的情况;(3)发行人与CFP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与CFP控制的多家企业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发行人是否会对CFP形成依赖;(4)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95%以上的收入来源于核桃乳,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增幅放缓,广告费支出不断增加并未带来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的相应增加。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行业特征、发行人自身经营状况、销售模式及营销策略、发展阶段及成长性等情况,说明2017年上半年业绩下降原因,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降的风险;(2)说明发行人重推广轻研发的经营模式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此次募集资金29亿元投向营销网络建设及市场开发项目。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现有经营模式说明募投项目的合理性;(2)说明在经销商规模进一步扩大过程中经销商进入和退出的主要条件及管理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达98%,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部分股东经销商内容与其工商登记资料存在差异,且发行人2017年1-6月前10大经销商存在报告期后注销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潜在风险,是否会对发行人以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前述事项是否对发行人销售收入及回款产生影响,是否影响发行人收入真实性;(3)发行人报告期第三方回款金额占比较高,请结合销售政策、销售渠道、销售人员管理等情况说明销售回款的真实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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