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莎航空:名表若在行李中托运则乘客违法
称丢7万欧元表 判获赔¥1千
法制晚报讯(记者 毛占宇)杨先生搭乘汉莎航空的班机从德国返京,到京后发现行李箱被撬。杨先生起诉汉莎航空,称行李箱内两块价值7.17万欧元的名表丢失,要求赔偿。
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经审理法院判决汉莎航空承担不当运输给乘客造成的行李箱损失1000元,现二审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纠纷
乘汉莎航空
行李箱被撬
2013年1月10日,杨先生在德国法兰克福以24700欧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百达翡丽女表,又以47000欧元的价格买了一块宝玑女表。
1月15日上午,杨先生乘坐汉莎航空航班回京后,发现托运的行李箱丢失。
两天后,汉莎航空的工作人员将丢失的行李送还杨先生。
“我们双方当场进行了检查。”他回忆当时情况说,行李箱锁扣有被撬的痕迹,行李锁丢失,行李扣是用两根塑料绳拴住的。
杨先生表示,打开行李后,他发现两块手表丢失。随后,他和汉莎航空就检查行李箱的结果进行了书面签字确认。
协商未果
起诉索赔
此后,杨先生书面致函汉莎航空,要求赔偿。但汉莎航空以不能确定行李中确实放过两块表为由,拒绝赔偿。
对此,杨先生认为,德国法兰克福机场办理行李托运和退税的流程是,如果行李里有需要退税的商品,需要和机场办理登机手续人员说明,他们会在有退税商品的行李上贴一个标签。
然后,旅客自己把行李拿到海关办事处,海关人员查看退税单并检查退税商品是否在托运的行李里,检查后在退税单上盖章,有退税商品的行李直接放在海关,旅客不能再接触。
因此杨先生认为,其购买手表的退税单上有海关的章,杨先生也收到了退回的税款,这些证明行李里确实存放了丢失的手表。
与汉莎航空协商无果后,杨先生将其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赔偿手表损失71700欧元,赔偿行李箱损失3000元。
审理 汉莎:若名表在行李中 乘客违法
法庭上,汉莎航空公司称,原告不能证明其损失的两块手表装进了行李箱。原告提交的退税单也无法唯一地、排他地证明该事实。
该公司称,法兰克福机场针对手提商品和托运商品有两种不同的退税方式,按照航空公司的提示,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应放入行李箱中退税。
按照中国海关的规定,从境外携带超过5000元人民币价值的物品入境,应向海关申报。但原告未进行申报,只能解释为原告没有携带两块手表,否则即认为原告违反了中国海关的规定。
该公司还认为,按照蒙特利尔公约,原告若没有进行保价,即便物品丢失,航空公司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1131特别提款权,折合1213欧元。故即便手表在行李箱中丢失,公司的赔偿金额也应在此限额内。
原告托运的行李最后找到了,故公司不应赔偿。 共2页 [1] [2] 下一页 汉莎航空运丢乘客60万元名表 行李箱有被撬痕迹 德国汉莎航空大中华区换帅欲业务再扩张 搜索更多: 汉莎航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