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主体注销退款遇阻 消协介入化解预付纠纷

2026年09月11日 00:19

  郑州讯,9月2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消费者协会引导消费者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成功化解一起预付卡余额退款纠纷,涉事公共服务公司主动与消费者达成和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00余元。

  消费者兖女士此前在平顶山经营店铺,曾在平顶山市某公共服务公司办理了充值卡,卡内尚有余款7500余元未使用完。后因经营调整,兖女士办理了店铺工商主体注销手续。当兖女士持卡前往该公共服务公司办理退款时,却因经营主体已注销等原因,退款事宜未能顺利办结。兖女士和该公共服务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向平顶山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由于兖女士人在外地,接到电话投诉后,平顶山市消协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引导兖女士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提交投诉申请,实现投诉信息的在线登记、流转与跟踪。

  平顶山市消协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随后,平顶山市消协工作人员向该公共服务公司详细阐明了法律法规中关于预付款消费和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相关规定,并指出,消费者预先支付的费用属于预付款性质,公共服务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在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服务的情况下,理应依法依规退还剩余款项,不应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经过平顶山市消协沟通协调和法律释明,该公共服务公司认识到自身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主动联系兖女士进行协商。双方最终就退款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和解协议。该公共服务公司按照约定将卡内余额全额退还至兖女士指定账户。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 耿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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