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莫“忽悠”,承诺“假一赔四”得认,最高法典型案例给消费者“撑腰”

2026年08月13日 03:37

  直播时承诺兜底赔偿,“翻车”后却不认了?这样的操作行不通。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跟主播承诺有关:消费者花1859元买面霜,直播中主播承诺“售后兜底”“假一罚四”,但收货后鉴定为非正品。法院判令某商贸公司赔付消费者7936元,某购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例具体如下:某商贸公司在某平台开设“某美妆专营店”,系案涉商品销售主体;某购物公司在某视频平台运营“某购物官方魅力号”,系直播推广方。2025年4月,消费者周某经某购物公司直播间推荐,在某商贸公司店铺购买面霜一瓶,支付货款1859元。直播过程中,某购物公司主播公开承诺:“有任何问题我们赔付到底,假一罚四倍现金,给大家做售后的兜底”,并宣称商品为专柜正品、资质齐全、可溯源。

  然而,周某收货后经比对发现商品存在差异,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为非正品,支出鉴定费500元。经市场监管部门协调未果,某商贸公司虽同意按四倍货款及鉴定费赔付周某,但未实际履行。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某商贸公司、某购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运营某平台的某网络科技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卖合同出卖方为某商贸公司,其应承担出卖人法律责任。某购物公司系某视频平台直播推广方,但其主播在直播推广过程中,明确作出赔付到底、售后兜底等承诺,该承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周某基于对上述承诺的信赖,通过直播间链接购买案涉商品,双方就此形成合意,成立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某购物公司应当依约履行售后兜底义务。

  该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实践中,直播推广方带货时经常承诺对产品进行兜底赔偿,但消费者维权时却推诿扯皮,这一现象屡见不鲜。该案明确销售方系商品质量和违约赔偿的第一责任人;直播推广方作出的售后兜底、赔付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案例引导直播带货行业诚信规范经营,促使直播推广方切实履行直播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 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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