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讯 7月10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临沂市自2026年6月2日起实施新一轮住房公积金惠民优化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所有政策执行均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本次新政从贷款提额、提取扩围、流程精简等多维度升级,惠民力度空前,落地后成效显著。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商转公贷款额度上限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贷款上浮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在临沂市购买高品质住宅商品房的,贷款上浮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在临沂市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现房的,贷款上浮限额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上述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本市最高贷款额度为220万元。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对多子女家庭、购买新建高品质住宅或新建住宅商品房现房的缴存人,相应核减贷款次数。
优化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认定标准。在拟购房所在区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仅有1套自有住房,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购买普通自住住宅商品房,符合贷款条件的可按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支持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支付住宅商品房物业费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采用定额提取方式,夫妻双方合计最高提取额度3000元。
支持支付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临沂市自住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后,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金额。自契税完税凭证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开具之日起3年内同时申请提取。
优化继承提取办理手续
已故缴存人名下留有有效Ⅰ类社保卡或借记卡的,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申请将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该账户的,签署继承人提取承诺书后,可免于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
施行时间
自2026年6月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
据介绍,新政落地以来,职工办理踊跃,全市放贷6.02亿元,环比增长4%;办理物业费、契税、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业务2.08万笔,提取金额6665.76万元,充分释放资金使用效能,有力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政策效果初步显现。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记者 李春晓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