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

2026年07月05日 16:40

  广大游客朋友们:

  暑假旅游高峰将至,各类旅游线路热度攀升。近期电商平台、网络社交平台、直播间等线上渠道涌现大量“低价旅游团”,不法商家以优惠、特价等噱头投放低价广告,诱导游客报名后暗藏多重消费陷阱。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请广大游客提高警惕,理性选择旅游产品。

  所谓线上网推团,常推出极具诱惑力的低价线路,强调纯玩团,例如“江南四天三晚560元”“青岛两日游278元”“海岛滨海纯玩五日899元”等,配以精美图片,号称全程无购物、高端住宿、门票餐饮全包,实际与宣传严重不符,常存在三类典型套路:

  一是先以低价引流、再以高额自费牟利。报价低于交通、住宿、门票基础运营成本,旅行社、导游不靠团费盈利。行程中每天仅游览一两个景区景点,留下大量时间安排游客参加价格较贵的另行付费项目,且以套餐、协议价等形式诱导游客消费。若游客拒绝消费,导游就持续讲解自费项目、拖延行程,或者部分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时,给予不参加者原地等待的冷遇。

  二是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割裂。线上发布广告的主体与线下签约旅行社并非一家,部分经营者甚至是无旅行社经营资质的空壳机构。出现虚假宣传、强制消费、行程缩水、住宿降标等问题,尤其是不参加自费项目就降低游览质量的纠纷,游客维权时双方相互推诿,难以锁定责任方,后续退费、举证难度大。

  三是交易签约流程不规范。部分销售人员利用各类线上渠道宣传,而后引导游客微信私聊,夸大旅游产品标准,并收取定金。待游客乘坐飞机、高铁抵达后,地接人员再拿出与私聊时大相径庭的旅游合同,与游客重新签订。游客已远道而来,只好就范。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做好四项防范:第一,报名前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微信小程序核验旅行社资质,拒绝资质不明的线上推广主体;第二,所有宣传承诺务必落实到正式旅游合同,前期宣传与合同一致,签合同时仔细核对;第三,拒绝私下转账,款项支付至第三方平台或旅行社对公账户;第四,完整留存广告截图、聊天记录、合同、付款凭证、现场音视频等证据。请勿贪图低价小利,优先选择价格透明、无隐形消费的正规线路。

  来源:沧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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