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讯,6月29日,四川省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五期网络餐饮典型案例。记者梳理发现,2起“幽灵外卖”案例存在共性:外卖平台及合作商业务员为完成业绩,或帮助商户伪造证照,或直接虚构店铺上线经营,成为变种“幽灵外卖”。
3月27日,邻水县市场监管局线上巡查时,发现某外卖平台店铺“有黔家贵州烙锅”冒用“某德闲茶水铺”的证照经营,店铺显示有销售记录,但实地核查发现该商户并未开展外卖业务。经查,某外卖邻水县独家运营主体某商贸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为完成绩效任务擅自冒用他人名义上线虚假店铺,并自行完善菜品等信息。该平台运营方未对店铺资质、经营场所、经营者身份等关键信息开展实质性审查,也未登记有效联系方式,违规准许虚假店铺上线,履职流于形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邻水县市场监管局于3月31日立案调查,对该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4月17日,华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监测发现,某外卖平台一家餐饮店展示的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系伪造。经现场核实,该店仅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许可资质。某外卖平台的证照资质由业务人员受托上传,而该业务人员使用他人备案证伪造成当事人的备案证并上传至平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某外卖平台业务人员伪造证照资质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6月18日,华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违法线索按程序移送华蓥市公安局。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刘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