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讯,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香水类化妆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香水时做到“六个了解”。
一是要了解如何查验备案信息。日常使用的香水大多是普通化妆品,按照相关要求须进行备案管理。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或化妆品监管App核验备案信息。
二是要了解相关法规规定。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允许化妆品经营者在经营中对香水进行现场分装和调配。消费者不要购买现场分装、现场调配的香水。
三是要了解标签内容。香水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应标注:产品名称、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四是要了解小包装香水亦应标注信息。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小规格包装香水,仅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产品中文名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其他应当标注的信息可标注在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中。具有包装盒的小规格包装香水,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五是要了解购买渠道。选购香水类化妆品,要通过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品牌专卖店、官方旗舰店等正规经营渠道购买,谨慎通过微信群或向个人购买香水小样。
六是要了解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过程中务必主动索取购物发票,妥善留存订单截图、付款凭证、产品宣传页面等相关消费凭证。若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请第一时间停用。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王文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