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讯,近日,消费者郑女士专程来到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消保委鳌江分会,向工作人员赠送了一面印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对工作人员高效履职、倾心为民的诚挚感谢。
此前,郑女士到鳌江分会投诉,称自己通过微信视频号购买了多款保健品,收货后发现产品要么是“三无”产品,要么不具备商家宣传的功效。由于是线上购买,她多次联系商家无果。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郑女士投诉的主体并不在平阳县。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十三条“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和第二十九条“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之规定,鳌江分会不具备管辖权,无法直接开展处置。
面对这一情况,鳌江分会工作人员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积极为消费者寻找解决办法。执法人员通过全国12315平台,将相关投诉举报线索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同时主动联系商家,向其阐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经多方调解,商家向郑女士退还了全部消费金额,共计1万余元。事后,鳌江分会工作人员还对郑女士进行了科普宣传,结合真实案例详细讲解如何辨别产品真伪、防范消费陷阱等知识,有效增强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郑铁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