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讯,6月16日,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管局就教育培训机构发布广告行为作出提示。
吉林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教育培训机构要坚守价值导向,杜绝不良倾向。不得宣扬“考取某某职位人生圆满”“此生上岸”等扭曲价值观,不得以制造噱头、渲染社会环境焦虑等方式传递不良信息及负面导向。恪守诚信准则,禁止发布虚假广告。不得虚构机构师资、培训条件和培训效果;不得宣传或暗示与考试机构、命题人员、命题方向、命题准确度及考官有合作关系等各类虚假不实信息。规范称谓使用,避免误导公众。不得冠以所谓“公务员考试命题研究组”“公务员考试教研组”“考试机构原某职务”“业内权威”等虚假称谓、噱头,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消费者误以为培训机构、培训课程“权威”,盲目报名参加高价培训课程。严格遵守广告发布规范,禁止绝对化用语。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确保广告内容表述客观真实。规范承诺行为,不得保证效果。不得对通过考试或者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宣传“包过”“保过”“百分百通过率”等保证及承诺性内容,不得以用人单位愿景等方式变相暗示培训效果。
此外,吉林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教育培训机构要谨守底线,严禁学员佐证代言。禁止邀请考试通过者在广告中作推荐,不得以“喜报”“红榜”“成功上岸”等广告宣传形式借助考试通过者名义作证明。合规宣传,不得误导公众。禁止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落实广告广识别要求,规范广告展示。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对于竞价排名导流的培训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信息明显区分。
吉林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要对照提示开展自查,主动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教育培训类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同时,广大学生及家长、消费者也要注意防范,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消协智慧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李洪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