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促消费工作部署,为抢抓世界杯赛事全民观赛消费热潮,激活夜间经济,本轮发放“徽动消费·乐享贵池”世界杯龙虾啤酒嘉年华消费券100万元(包含餐饮、住宿类),由区财政承担。
一、发放对象
在我区活动现场线下实体店参与消费的个人消费者。
二、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7月31日(其中7月1日、7月16日因系统维护原因,不可领券或核销),分三轮投放,第一轮为6月16日至6月30日,第二轮为7月2日至7月15日,第三轮为7月17日至7月31日,根据实际核销情况调整投放券数,领取的消费券仅可在对应轮次内核销使用。消费券用完或时间到期,活动自行终止。
三、补贴标准
1.发放金额。第一轮活动中消费券设置两种面值,分别为40元、60元。其中40元券8500张,60元券11000张,第一轮全额投放,后续轮次根据实际消费券使用情况确定每轮投放面额及张数。每位消费者每种面额消费券每轮仅可享受一次,直至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2.用券场景。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方指定用券商户消费,第一轮活动中单笔金额满200元(含)减40元、满300元(含)减60元,后续轮次满减金额条件以官媒公告为准。
四、领用规则
1.活动期间,贵池区域内消费者通过“徽商银行手机银行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定位池州,在手机银行App首页头图-点击进入“徽动消费·乐享贵池”活动页面领券。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在“徽商银行手机银行App”活动页面-我的消费券查看,点击“去使用”按钮即可兑换成功,在“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内查看。消费者领券成功后在指定线下商户扫码消费时,达到消费券使用条件的,系统将自动扣减券面金额。每笔交易限参与一次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商户配套优惠政策。
2.若使用消费券后的交易发生退货退款,退款后达不到使用条件的,商家全额退款,其中消费券资金全额原渠道退回承发平台,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资金。消费券限领取对应轮次内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未使用券将由原渠道退回承发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