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讯,端午佳节临近,粽子等节令食品进入销售旺季。近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对全市粽子销售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告诫函要求,粽子销售单位必须依法亮证经营,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资质,严格按照许可项目开展销售活动。针对粽子贮存,销售者须根据产品标签标示的条件配备相应冷藏、冷冻设施,冷冻粽子应存放在-18℃以下环境,真空包装粽子常温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对真空包装破损、漏气、胀包的粽子,须及时下架处理;定期检查库存,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在进货环节,经营者须查验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口粽子须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产品包装须有中文标签。预包装粽子标签应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必要信息;散装粽子须在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信息。严禁篡改、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严禁销售“三无”粽子。
告诫函明确要求,粽子礼盒须严格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通过豪华包装、搭售无关物品将普通产品包装成“高档礼盒”并抬高售价。促销活动须真实准确标示原价、现价、折扣等信息,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误导性标价,不得利用节日消费心理实施价格欺诈。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余知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