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讯,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信访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等行为。
《意见》所称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是指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打假”“维权”为名,滥用投诉、举报、复议、诉讼、信访等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意见》列举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12项行为特征,并提出建立投诉举报名录库及其应用方式等,对牟利性诉求依法从严审查、规范处置。同时,《意见》坚持宽严并举、分类处置,明确正常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公益举报、企业内部合规举报等5类情形不属于牟利性行为,予以正常保护。
《意见》强调,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群众正常、合理、合规的维权诉求,督促经营者合法诚信规范经营,切实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针对公司化团伙化恶意索赔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形成震慑。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刘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