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热潮下,山野垃圾谁来收?

2026年05月12日 18:57

  方梅介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虽明确禁止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但山林野线地域分散、地形复杂,面临执法主体不明确、日常巡查难覆盖、现场取证难落实、行为人身份难确认等多重现实难题。民法典虽划定了生态破坏侵权责任,但个人单次乱扔垃圾造成的生态损害难以量化界定,环境维权诉讼成本高、审理周期长,鲜有针对个体徒步者启动生态赔偿诉讼的案例,相关法律条文难以真正落地见效。

  在巩固看来,未开发山林野线既不属于规范化景区,也不属于城市市容管控区域,法律适用边界模糊不清。对于非保护区内乱扔垃圾的行为,监管处置多以口头批评教育为主,处罚力度轻微、违法成本极低,无法形成有效法律震慑。

  让野线治理有法可依

  如何破解徒步野线垃圾难题?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既不能简单“一刀切”关停封禁、遏制户外徒步需求,也不能放任乱象无序蔓延,必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法治兜底的多元共治机制。

  采访中,方梅建议,首要之举是以地方立法填补山林野线治理的制度空白,清晰划分各部门权责边界,明确违规行为认定标准与处罚细则。由属地县级政府牵头划定野线管护责任主体,对跨区域徒步线路建立跨地协同治理机制;结合本地山野资源与户外出行实际,出台针对性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户外经营主体、徒步组织者、普通参与者的法定义务及违规法律责任,让山林野线治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充分发挥户外运动协会、户外俱乐部等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制定户外出行环保行业规范,常态化开展环保知识培训与出行行为监督;组建民间志愿者巡山队伍,定期开展清山净山、环保宣讲活动,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组织自律、志愿者广泛参与的联动治理格局。”方梅说。

  巩固提出,可通过地方立法探索推行“进山环保承诺+环保押金”制度,统一明确山野环卫设施配置标准、落实建设管护资金来源;压实户外俱乐部、徒步组团组织者及户外信息发布平台的主体责任,构建从出行组织、进山管控到垃圾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从制度层面彻底消除山林野线监管真空。

  他还建议,建立生态修复基金,将罚款与赔偿金专项用于垃圾清理与生态修复,实现“以罚促治、以修护绿”。与此同时,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监管手段,破解偏远野线人工巡查覆盖难、发现晚、管控弱的痛点,以科技赋能提升山野治理精细化水平。

  两位专家一致强调,要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渠道普及法律知识,让徒步者认清乱扔垃圾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违法行为;在入口设置法律警示牌,推广无痕山林理念,培育户外伦理,推动公众从“被动约束”转向“主动守护”。同时,支持检察机关与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司法判例强化警示。

  记者手记

  志愿者日复一日巡山清野,抵不过个别游人随手一扔;山野静默无言默默承载污染,生态创伤却需数百年方能慢慢愈合……

  随着户外徒步热度攀升,清幽小众的山野路线备受游人青睐,但无痕山林的文明理念,却被不少人抛之脑后。采访过程中,聆听几名徒步爱好者和“净山”志愿者的经历后,记者深刻认识到,山野之美,不应成为一些人无度涉足、肆意践踏的资本,每一份随意丢弃的垃圾,都是刻在自然肌理上的伤痕;志愿者日复一日的坚守与奔赴,终究只是弥补缺憾的被动兜底,守得住一时山野洁净,挡不住肆意任性的文明缺位。

  小众野线缺乏监管约束、部分游人缺乏敬畏之心,在多重因素交织下,山野生态正在悄然承受着本不该有的负荷与伤害。

  破解山林野线的环保困局,不能一味依赖道德呼吁和志愿者的默默付出,更要以立法厘清权责边界,以严格执法筑牢震慑底线,以全民共治织密守护屏障。

  对山野的真正热爱,从不是匆匆打卡、留影离去,而是做到带走随身垃圾、敬畏自然本真。唯有让敬畏山水成为自觉习惯,让守护责任真正落地生根,旷野风光方能恒久澄澈,徒步远行才更具初心与分量。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 韩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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