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讯,5月6日,记者从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陕西省消保委前不久成功调解了一起宠物犬医疗消费纠纷,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诊疗费用并赔偿后续治疗费用合计3万元。
2026年3月,消费者携带宠物犬前往某宠物医院就诊,诊疗过程中医院为患犬提供院内配制的眼部用药。消费者反映,持续用药后,患犬眼部症状未好转反而加重,最终失明且呈不可逆状态。消费者对宠物医院诊疗过程、药物成分及后续处理质疑,要求退还本院诊疗费用并赔偿其他医院后续治疗费用合计3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消费者投诉至陕西省消保委。
受理投诉后,陕西省消保委启动调查调解程序。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事情经过,收集病历、处方笺、沟通记录等证据,梳理事实脉络。鉴于纠纷涉及宠物诊疗、用药管理等专业问题,工作人员查阅《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等规定,主动与主管部门电话沟通了解情况,并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出关于动物诊疗机构日常监管、兽药使用规范、处方书写规范等问题的查询函,为调解提供专业参考。随后,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医院负责人沟通,围绕诊疗过程、用药情况、费用承担等问题进行协调,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经营者义务的规定释法说理,提示其依法依规处理纠纷。最终,陕西省消保委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起初双方对责任承担和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工作人员耐心听取意见,帮助梳理事实、明确争议、缩小分歧。后经营者主动联系消费者进一步协商,双方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医院一次性向消费者支付3万元。
陕西省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宠物诊疗机构,提供服务时应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规范书写病历和处方,清楚告知诊疗方案、用药情况、收费项目及相关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携宠就诊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主动了解诊疗方案、用药名称、用法用量、收费明细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注意保存病历、处方、收费凭证、检查报告、沟通记录等材料,发生纠纷后应依法理性维权,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解决争议。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王景月 王钰璐 记者 徐文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