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好规矩让打赏回归“欣赏”

2026年04月25日 23:4

  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为网络直播打赏乱象开出了一剂精准的“法治药方”。这不仅是一次监管政策的升级,更是对网络空间治理逻辑的深刻诠释——在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法治始终是最坚实的平衡器。

  直播打赏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兴商业模式,本应是用户为优质内容付费、为主播劳动喝彩的良性互动。然而,当“榜一大哥”的虚荣排名、主播一口一个“家人们”的情感绑架、平台算法的精准助推交织成一张“成瘾之网”,打赏便异化为吞噬家庭财富的“黑洞”。七旬老人为打赏耗尽336万元积蓄、19岁女孩挪用1700万元公款打赏的案例触目惊心。更令人忧心的是,未成年人因认知能力不足、自控力薄弱,成为最易被“收割”的群体——8岁女孩打赏7万元、10岁男孩花光家人治病钱的新闻,刺痛着公众的神经。

  此次新规的“靶向治理”思维,正是对乱象根源的精准回应。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新规以民法典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为依据,对8周岁以下、8至16周岁、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分类管理,既明确了“绝对禁止”“监护人同意”“收入核验”的刚性要求,又强调“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处理退款纠纷,让制度防线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针对非理性打赏,政策并未简单“一刀切”限制金额,而是通过提供打赏限额设置、默认开启提醒功能、规范金额排名等方式,将理性消费的选择权交还用户。这种疏堵结合的治理智慧,既尊重了成年人的财产支配权,又通过技术干预降低了冲动消费的风险,避免了过度监管对行业活力的抑制。

  政策的落地效果,最终取决于平台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连接主播与用户的枢纽,平台既是打赏规则的制定者,也是乱象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新规要求平台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加强异常打赏识别、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本质上是将“谁运营、谁负责”的治理原则转化为具体的技术与管理行动。例如,当用户首次打赏时主动提供限额设置,当异常高额打赏触发人工核验,当未成年人冒用账号时启动身份验证,这些看似细微的功能优化,实则是将“保护用户权益”从口号变为可执行、可追溯的制度闭环。

  当然,治理直播打赏乱象不能靠平台“单打独斗”。家长需加强“数字监护”,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学校应强化网络素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识别网络陷阱;监管部门则需通过常态化执法、典型案例曝光形成震慑,让“流量至上”的短视行为付出代价。唯有构建起“平台自律、家庭引导、社会监督、法治保障”的协同治理体系,才能让直播打赏回归“为价值付费”的本源,而非沦为“为虚荣买单”的工具。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直播行业更不能成为侵害权益的“灰色地带”。中央网信办此次新规,既是对过去“清朗”专项行动经验的固化,也是对未来行业发展的前瞻性布局。当打赏规则透明化、未成年人保护刚性化、异常行为识别智能化,直播行业才能摆脱“野蛮生长”的路径依赖,转向“内容为王”的良性竞争。毕竟,真正能留住用户的,从来不是诱导打赏的套路,而是优质内容带来的共鸣与感动;真正能推动行业进步的,也从来不是短期流量的狂欢,而是合规护航下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质量报 胡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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