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手了。4月20日,《深圳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明确三大重点支持领域,单个申报主体最高可获1000万元。

在高品质消费供给方面,世界级商圈公共项目按实际投资额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最高奖励100万元;地标性消费项目补助比例30%,最高800万元。离境退税领域政策覆盖全面,新设退税商店、年度业务量达标、设备更新等环节均设奖补,部分项目可"免申即享"。
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方面,对在重点消费场所增设外币兑换点、外卡ATM机的金融机构,按点位投资额30%给予补贴,单个点位最高5万元。
在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方面,交通枢纽多语种标识系统改造、口岸智能导览系统升级等项目,按投资额4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申报主体需为在深圳实际经营的企业或社会组织,项目建设地需在深圳。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深圳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