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抽检7类食品496批次样品,有23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清远两家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
01
微生物问题
(一)东莞市朗露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景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立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立品茗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濂峰山泉水饮用有限公司生产的深怡绿®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山粤山饮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浮欣动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水王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清远市佛冈县高岗镇龙潭山纯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佛山市顺德区共旺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共旺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广州景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恒大天然矿泉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广州市泉之佳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广州市申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岭南农溪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广州市穗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杰乐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揭阳市揭东区南湖鸿淼纯净水饮料厂生产的黄岐山泉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普宁市润甜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脉维哆®饮用天然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琪淼净水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旧寨龙泉井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韶关市曲江区宝林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深圳市园山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清远英德市奇山饮用水厂生产的奇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02
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广州市白云硒珍矿泉水厂生产的合星泉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湛江魏氏花生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03
质量指标问题
(一)高州市莫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东金海康医学营养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脾肽药食同源特膳饮,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金妮宝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潮州市湘桥区杭盛食品厂生产的花生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