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风起正清明,缅怀先人、寄托哀思,是传统,更是民心。但部分经营者借机哄抬价格、虚标高价、捆绑搭售,不少公众质疑:殡葬服务不透明、祭祀用品乱标价、事后加收不明费用等问题。这既伤了民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此,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专门发布《关于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严管殡葬服务和祭祀用品价格,守护群众平安清明、明白消费。
此次告诫书明确要求,所有殡葬服务、墓地销售、殡仪服务以及鲜花、香烛、纸钱等祭祀用品,必须明码标价、公开公示。同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得谎称“政府定价”“公益捐赠”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最低价”“特价”等无依据宣传;不得强制捆绑销售、变相抬价。
这份告诫书守护的是“明白消费”的市场秩序,更是让每一份在清明时节表达的心意,都不被模糊的标价所亵渎。让情感归情感,让商业归规范。
在清明节前夕,政府部门提前介入与告诫,是在用法治之力为传统节日“清场”。从一束鲜花到一项服务,让价格透明、消费放心,不让哀思被乱收费打扰。清明祭扫,重在心意,不在高价。
莎主播在此温馨提示:如发现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收费等违法行为,请注意保存好票据、截图等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文明祭扫、明白消费,让清明更清朗,让哀思有归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记者:王莎 赵雅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