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扬州市商务局了解到,为持续释放汽车消费需求,激发大宗消费活力,根据江苏省商务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联合通知要求,2026年扬州市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市级补贴申请通道将于4月1日上午10时正式开放。目前补贴资金池剩余172.3万元,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市民可通过“我的扬州APP”汽车补贴申报页面在线申领。
据了解,本次汽车购新促消费补贴总额200万元,针对不同购车时间段、不同车型设置分档补贴标准,覆盖新能源乘用车及燃油乘用车,且对购车人户籍不作限制。其中,2026年3月13日至20日期间开具发票的新能源乘用车,按发票含税价分档享受1000元至10000元补贴;3月21日及以后开具发票的乘用车,燃油车可享1000元至6000元补贴,新能源车为2000元至7000元,5万元(含)至8万元档新能源车为本次新增补贴档位。值得注意的是,3月13日至20日开票、3月21日及以后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仍按开票对应时段补贴标准执行。
市民申领补贴需在购车并取得行驶证后,登录“我的扬州APP”填报信息,同时提交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I类银行卡号、手机号,以及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清晰图片,并承诺不与2026年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重复享受。
本次补贴活动明确多项申领规则,如仅面向个人消费者,新车需在扬州完成注册上牌,营运车辆及公牌车辆不参与。补贴可与企业补贴叠加享受,但不得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及其他省级补贴重复享受,若存在重复申报情况,将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核减相应补贴;同一车辆仅可享受一次市级或县(市、区)、功能区级2026年汽车购新促消费补贴。
此外,申领补贴的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由扬州税务部门主管,且上牌日期不得早于开票日期;补贴申请人需与发票、行驶证及平台实名认证信息为同一自然人。若材料审核不通过,消费者可在活动期间修改1次并于72小时内重新提交,逾期申请将作废;申请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伪造信息获取补贴将被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责任,汽车经销企业也需做好政策告知和申领指导工作。
来源:扬州日报 通讯员 扬商宣 记者 屠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