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唱”出城市消费新活力

2026年03月20日 15:47

  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记者 侯捷宁 见习记者 何成浩

  3月15日傍晚,国家体育场外人潮涌动。专程从安徽赴京的大四学生小张,拖着行李箱、拎着购物袋,身上挂满应援饰品,难掩兴奋。为这场演唱会,她规划了“三天两晚”跨城行程,门票支出约500元,交通、食宿等总花费近4000元。这正是当下演唱会经济带动城市消费的缩影。

  荧光棒汇聚成璀璨星海,鼓点激荡着青春共鸣,当歌手的歌声划破场馆夜空,数万观众的大合唱里,不仅有情怀与热爱,更涌动着强劲的消费暖流。从一线城市大型体育场到下沉市场专业演艺中心,密集排期的演唱会持续升温,“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成为消费新潮流,催生出规模可观的演唱会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扩大文体旅游消费,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审批管理”。这为演唱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记者赴多地走访调研,对话业内人士与消费者,深度解码“演唱会热”背后的经济版图变迁,探寻消费活力释放、文旅产业升级与资本市场融合之间的澎湃动力。

  观其表:

  市场火爆 消费活力迸发

  灯光璀璨,旋律奏响,一场场演唱会不仅点燃城市消费热情,唤醒市井烟火气,更串联起“流量变现、产业共赢”的完整生态链,这样的火热场景在全国多地轮番上演。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2025年全国演出市场简报》显示,据协会数据采集与调研测算,大型演出对其他消费的平均带动系数达到1:6.85,2025年全国5000人以上大型营业性演出直接带动票房收入之外的交通、住宿、餐饮、旅游、购物消费超过2200亿元。

  例如,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2025年全年累计“演艺+”旅游产品接待游客超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9亿元。

  同时,演艺带来的“流量”也转化为本地产业的“销量”,让热闹的烟火气变成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涌泉蜜桔借演唱会热度开展主题营销,线上线下销量同步攀升,销售额同比增长85%;大陈黄鱼迎来销售高峰,短短三天销售额破百万元,当地养殖合作社订单爆满;老字号新宏记贴合年轻消费群体需求,创新推出新中式糕点礼盒,销售额环比暴涨230%。仅张杰演唱会期间,椒江区特色产品总销售额便突破800万元,真正实现“一场演出带火一串产业”,让流量转化为销量。

  “以前蜜桔主要靠老客户回购,销量稳定但增长缓慢,没想到借演唱会东风火遍全国。”涌泉蜜桔商贩王大伯(化名)笑着说,演唱会期间每日线上订单几十笔,不少游客现场采摘、添加微信复购,单日最高销量数百斤,收入较平日提升近三成,演艺流量实实在在惠及商户。

  这样的火爆并非个例。千里之外的广西南宁,同样被演艺经济热潮包裹。2025年,周杰伦“嘉年华”世界巡回演唱会南宁站连开3场,场内观众达14.18万人次,场外约2.8万人次粉丝打卡互动,其中85%都是外地游客。仅这3场演唱会,直接拉动城市消费约12.63亿元。据统计,2025年南宁全年共举办演唱会、音乐节44场,接待观众近65万人次,撬动经济增长约36亿元,演艺经济已成为城市消费新引擎。

  艾媒咨询最新发布的《2025年中国演唱会市场发展状况与消费行为调查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演出市场规模为969.10亿元,预计2026年将达到1017.03亿元。

  “Z世代已成为消费主力,近六成年轻人愿为情绪价值付费,演唱会恰好满足其社交与体验需求。”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种跨城消费的热潮,同时带动了跨区域经济联动发展。

  探其因:

  政策护航 产业协同发力

  兼具文娱体验与旅游属性的“跨城观演”,正悄然重塑服务消费的全新版图。聚光灯下的繁荣景象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离不开政策精准赋能与全产业链协同发力,共同支撑起全国性演艺消费热潮。

  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与创新灵活的金融政策,成为各地激活演艺经济的关键抓手。近年来,多地密集出台针对性政策,不仅对成规模的大型演出给予直接奖励,更将产业扶持资金与硬性经济指标深度绑定,让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消费动能。

  在前端引流环节,各地精准锚定“跨省客流”,将财政奖补与“跨省引流KPI”紧密挂钩。例如,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印发《2026年度浙江省大型营业性演出奖补实施细则》,对于将浙江作为全国唯一一站、在浙首演和巡演首站落地浙江的国内外一流演唱会项目,根据累计售票总人数的不同、售票收入规模的不同以及省外观众占比不同予以阶梯式奖励。

  在中端消费场景中,“政银企联动”模式持续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推动“票根经济”转化为实际消费力。海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印发的《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若干财政措施》中提出,“适时发放旅游领域消费券(包括游艇旅游、低空旅游、‘演艺+’‘赛事+’等),撬动‘票根经济’,引导银行、企业共同参与,激发旅游领域消费潜力”“支持市县开展商务领域促消费活动。对由市县政府作为主办单位,开展各项主题促销活动、首秀首展活动(不含发放消费券),每场活动按照市县财政支出金额的40%予以奖励,每场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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