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出借”银行卡涉嫌违法犯罪
案情简介
消费者张女士称,她前往H银行网点办理用于接收代发工资的借记卡,在说明办卡用途后,被H银行工作人员明确拒绝。张女士认为自身合法办卡需求未得到满足,对此表示不满,遂进行投诉。
处理过程
经核实,大堂经理按流程核验张女士的身份证原件、手机号、工作单位时,张女士要求预留另外的手机号,工作单位信息也表述模糊。在进一步沟通中,发现张女士神色紧张,反复催促“尽快办理”,办卡就是自己用。凭借职业敏感度,大堂经理核验客户要求预留的手机号。电话接通后,手机号码使用人表示因需接收一笔资金,且个人原因不能前往网点办卡,故让张女士帮忙办卡。为避免因“被出借”银行卡面临过渡资金、被涉案等风险,大堂经理明确拒绝了张女士的办卡申请。
接到投诉后,H银行第一时间与张女士取得联系,详细解读了银行卡出借可能面临的资金被盗、涉嫌违法犯罪等风险。最终张女士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知晓并认可。
案例启示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实名制开户”和“本人办理”原则,验证开卡理由的真实性;另一方面针对核查要点,进一步核验预留手机号实际使用人、业务用途、工作信息等,从流程上阻断风险。
金融消费者
消费者出借银行卡会存在信息泄露、财产损失、法律等三重高危风险,切勿因贪图小利或碍于人情而为之。
延伸阅读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如出借银行卡),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洗钱罪:若明知资金是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承担民事责任:若银行卡涉及的犯罪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持卡人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维权方式
广大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如遇到此类问题,需要咨询、投诉,请通过以下方式与金融专委会维权服务站联系:
①拨打025-52380001;
②通过南京消费公众号页面菜单→金融维权→我要投诉,填写表格进行维权申请;
③投诉内容相关资料及联络方式,发送至 njjrwq@163.com 邮箱。
来源: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