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1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二批金融“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以“代购买房”为名实施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案;虚构经营材料实施贷款诈骗案;招募“白户”实施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案;以“短期退保”名义实施合同诈骗案;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代理退保”案。
在一起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案中,某投资公司及主要成员黄某某等人2019年至2023年通过垫资帮助购房人全款买房后,再协助伪造材料套取银行经营贷款,从中收取各类费用获利。法院查实,该公司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向14人出借款项共计5639万元。
另一起贷款诈骗案显示,2023年7月至9月,宫某林招募无还款能力的“白户”,通过伪造工作证明、垫付首付款等方式,以购车名义为38名“白户”办理银行无抵押汽车消费贷款共计734.4万元,贷款发放后即将车辆转售变现,造成银行损失676.5万元。
两部门表示,经营性贷款是为满足小微企业经营需求而设立的金融产品,不得用于购房、炒股、投资理财等禁止性领域。不法贷款中介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经营性贷款并收取高额垫资费用,违背经营贷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案件将“垫资”与“助贷”两个环节收取的各项按比例浮动费用,统一纳入“非法放贷利息”范畴,与直接收取的利息合并计算,对打击此类违法犯罪具有借鉴意义。招募“白户”骗贷案造成银行信贷损失,恶化消费信贷市场环境,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公安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对案件策划者、组织者依法严惩,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以高压态势对金融领域“黑灰产”形成法律威慑,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对其他被利益诱惑或主观恶意较小的从犯,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
在一起非法退保案中,王某等人成立法律信息咨询公司从事保险退保业务,非法购买保险公司投保人员个人信息共计67207条,用于“代理退保”,王某非法获利68749元。2025年9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两部门指出,代理退保“黑灰产”的第一步,往往是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开始,消费者信息一旦流入“黑灰产”渠道,就可能成为“精准客源”。对于以非法购买个人信息作为代理退保“敲门砖”的行为,应当以侵犯个人信息罪依法严惩,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两部门表示,应持续开展消费者宣传教育,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源头治理,搭建起“行业筛线索、公安办案件、公众齐防范”的高效共防模式,形成“协同共治、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聂国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