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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直播销售这种“京茅1号”的直播间还有“茅香四溢-姐妹花”(平台号40850114838)、“华北总经销王总”(平台号wang⁃yaoshi17)、“刚哥好酒精选”(平台号43223545286)、“茅酒会世家”(平台号45025734782)等。
此外,记者还发现部分直播间以“特殊渠道才能搞到的酒”为旗号,销售“备战酒”“储备酒”“特处酒”“军台酒”等,主播均暗示这些酒和军队或政府部门相关。
一位国家一级品酒师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上述直播间的行为对白酒市场造成了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一些正规的中小白酒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相关部门能继续对这种现象进行打击,规范市场。
警惕类似宣传
2026年1月6日,记者向北京市食品供应处34号供应部有限公司(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单位)咨询得知,该供应处没有一款名为“驻京办事处”的酒,北京三十四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跟该供应处没有关系。
当天,记者联系到贵州涛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其未否认开发过“驻京办事处”这款酒,但对于该酒是否像直播间暗示的跟军队有关系,该负责人让记者加微信给她发照片核实。记者数次加其微信,但一直未通过。
2026年1月7日,记者拨打贵州天品酒业有限公司的电话,询问“京茅1号”是否是该公司生产,对方未否认。不过,在听到记者询问直播间声称该酒跟军队和政府有关系时,对方便挂断电话,记者再拨打时对方未接听。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有银表示,直播间借“驻京办事处”“京茅1号”等名义虚构“特殊渠道”,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与混淆行为。
王有银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了类似产品,应建立事前留证、事中维权、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维权意识。一方面要固定核心证据,保存主播的“特殊渠道”“对标名酒”等宣传内容(含ID、时间戳);留存订单、支付记录及商品详情页截图;收货时录开箱视频,保存商品实物。另一方面,可以先和商家协商要求退赔,商家拒赔则向平台投诉。然后再通过12315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消费者组织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商是首要责任方,主播需担连带责任,平台也需担责。”王有银表示。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与监督部主任刘杰表示,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些直播间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刘杰表示,消费者遇到类似宣传应保持警惕,优先选择正规渠道,遇到纠纷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反映。
(本文图片均为记者截图)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冯铁飞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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