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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重庆市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规范重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机制,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据介绍,《暂行办法》是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贯彻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配套规范性文件,明确市区(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召回技术机构的权责边界,明确生产者召回主体责任、经营者配合召回义务,规范从缺陷信息收集到召回实施完结的全过程,为优化完善召回管理制度机制、加强召回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暂行办法》针对召回工作中的三大痛点精准施策:一是落实属地责任,调动召回工作力量;二是细化信息报告时限、缺陷调查流程、召回材料要求等操作性条款,解决规则模糊问题;三是明确召回技术机构技术支撑、专家库管理、材料审核等定位,强化技术保障。
《暂行办法》响应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要求,补充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包括建立缺陷信息收集制度、协同履行召回义务、公示召回信息等,推动电商产业发展,保障网络消费安全。
据悉,近年来,重庆扎实推动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加强召回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缺陷调查与处置等,“十四五”期间共开展缺陷调查276次,累计指导64家生产企业主动实施召回活动70次,涵盖家用电器、儿童用品、交通用具、农业机械等9大类25种产品,涉及82批次4.73万件产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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