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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熟肉制品选购食用牢记“三二一”口诀

  南京讯 随着便捷饮食需求增长,酱牛肉、火腿、卤鸭脖等熟肉制品成为家庭餐桌常客。但选购时如何区分贮存条件、开封后能存放多久、加热到什么程度才安全?这些问题困扰着不少消费者。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拆解熟肉制品选购和食用的关键注意点,引导消费者牢记“三二一”口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指出,正规熟肉制品标签上的贮存条件、食用方式、提示信息三类内容,是保障安全的核心依据,切勿忽略。

  贮存条件别想当然,标签标注的常温贮存、阴凉处保存、0至4℃冷藏须严格遵守,不可随意更改。其中,标注常温贮存的肉干、真空包装火腿,须存放在25℃以下、干燥通风环境,避免暴晒或靠近热源;标注冷藏的酱牛肉、盐水鸭等,买回家后必须立即放入冰箱0至4℃区域,若长时间置于室温,即便未过保质期也可能会变质。

  食用方式要照章来,标签上即食、需复热后食用的标示并非多余。标注即食的火腿、肉脯,生产时已符合直接食用的微生物标准,开袋就能直接吃;标注食用前需彻底加热的卤煮、香肠,必须加热到中心温度≥70℃(可用家用温度计插入肉的中心部位测量),因为这类产品可能残留少量耐热细菌,彻底加热才能杜绝安全风险。

  提示信息须留心看,部分熟肉制品标签标注的开封后24小时内食用完毕、含致敏原:大豆、芝麻等内容,不可忽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可以标示开封后的食用期限,必须标示配料中的致敏物质。例如开封后的酱鸡爪,即便在冰箱冷藏存放,超过24小时也可能因微生物大量繁殖导致超标。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对熟肉制品后,正确的食用和存放方式同样关键,加热不到位、存放不当可能让“安全肉”变“问题肉”。

  首先,复热要够温度、够时间。不少消费者加热香肠、卤味时仅几分钟,觉得热了就行,实则暗藏风险。需复热的熟肉制品,不仅要达到中心温度≥70℃,还需保持该温度至少1分钟,才能最大程度消灭致病菌。

  其次,开封后保质期要重置。真空包装熟肉制品未开封时,可按标签保质期存放,但开封后空气进入会加速细菌繁殖,须遵守尽快食用原则。冰箱冷藏条件下,酱卤类(酱牛肉、卤鸭脖)建议24小时内吃完,肉干、肉脯类建议5天内吃完;存放时须密封好,避免与生肉、蔬菜等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最后,剩余肉品别硬吃。吃不完的熟肉制品,不能仅凭无异味判断其是否可食用。若开封后存放超过上述建议时限,或出现发黏、变色、异味等情况,必须直接丢弃。例如冷藏的盐水鸭表面发黏、卤鸡爪颜色变深发灰,说明已被微生物污染,此时即便再加热也无法完全去除毒素,食用后可能引发肠胃不适。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熟肉制品的安全保障既依赖生产端的标准把控,也离不开消费者的正确操作。消费者务必牢记“三二一”口诀,三看标签(贮存条件、食用方式、提示用语)、两查加热(温度、时间)、一守时限(开封后建议食用期),避开大部分食用风险,让每一口熟肉都吃得安心又美味。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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