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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越慢越好” ?“龟速”行驶成道路安全新隐患

  再过几天,我们将迎来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交通、礼行天下”,今天的系列报道《守护你我 安全同行》我们一起关注超低速行驶的话题。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然而,实际驾驶中,开车并不是“越慢越好”。不少驾驶人就曾遇到过这种情况:前车占着快车道却缓慢行驶,甚至长时间与旁边车子并排,形成一道“移动路障”,网友们把这些超低速行驶的车辆戏称为“龟速车”。

  超低速行驶:

  一种是车辆违反最低限速规定,即车辆行驶速度低于道路或车道最低限速值,如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最低限速60公里/小时,或者在多车道高速公路左侧快速车道,低于车道限速行驶。

  另外一种情形,则是车辆与车流速度不匹配,也就是车辆行驶速度远低于当前通行条件下车流的正常行驶速度。

  这样的“龟速”行驶行为,已经成为如今道路安全的新隐患,下面我们先来看看高速上的“龟速”行驶案例。

  高速公路车辆“龟速”行驶 引发网友吐槽

  这是前段时间发生在S31呼大高速的一幕,一辆小车在超车道上低速行驶,严重影响后方车流正常通行,执勤交警通过喊话方式,对车辆进行提醒。

  记者发现,这种速度明显低于旁边车辆的超低速驾驶行为,在社交平台上也频频遭到网友吐槽。

  这名网友发视频称,自己在高速公路开车时,时速由120降到了80,原来是前方有一辆白色小车以80公里的时速在超车道上和旁边大车并排行驶,任凭后方车辆怎么晃灯,白色小车既不提速,也不变道。2分钟后,这名网友找到了超车的机会,其实,白色小车前面空无一车,畅通无阻。

  再来看这名网友发的短视频,一辆黑色小车在高速公路上长期占用超车道,和一辆大货车并行,后车只好从它右侧超车。

  车辆与车流速度不匹配 影响交通秩序

  “龟速”行驶的行为不仅仅经常出现在高速公路上,在市区道路上,一旦车辆与车流速度不匹配,也很可能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隐患。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科技信息处民警 张淳:在视频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这辆车龟速行驶的过程中,第一,车速明显低于其他车辆,第二,在该车辆行驶的同时,会不断地被其他车辆超越,在这个视频中一共被超越了18次,这样一台车辆我们会非常明确并且精准地把它定义为龟速行驶车辆。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民警 任利博:新能源汽车在三环路主干道上行驶,它在行驶过程中被超越了13次,它的车速是低于同期95%的车辆。

  交警表示,超低速行驶容易造成局部道路交通拥堵,尤其是在车流量较大的时段,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大面积的交通堵塞。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驾驶人安全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刘一兵:超低速行驶车辆会造成道路通行能力显著下降,增加路段上车辆的平均行车时间。研究表明,车速每降低10千米每小时,道路通行能力下降约15%,超低速行驶车辆造成的交通拥堵,还容易引起其他驾驶人的路怒行为。数据显示,由于拥堵造成的路怒事件占比约12%,仅次于加塞抢道。

  “龟速”行驶多次造成追尾或剐蹭事故

  听到了交警的解释,我们了解到龟速行驶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当前方车辆缓慢行驶时,后方驾驶人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前方车辆状态,导致追尾或剐蹭事故的发生。

  今年年初,云南昆磨高速余家海路段发生了一起事故,一辆严重超载的轻型自卸货车以每小时23公里的速度行驶,后方同向行驶的白色小车来不及避让,与其追尾。事故造成小车驾驶人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一名乘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2024年9月,在沪蓉高速湖北红安段,一辆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慢速车道内低速行驶,被后方正常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追尾。所幸,两车驾驶人都系好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因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事实清楚,公安交管部门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了这起交通事故。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案件办理大队民警 杨荣:高速公路最低车速的规定是为了缩小车辆之间的速度差,减少超车和变换车道次数,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驾驶人安全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刘一兵:车辆行驶速度与车流平均行驶速度差值越大,发生事故的概率越高。研究表明与0速度差时事故相比,当速度差达到32千米/小时的时候,事故发生的概率约提升16倍。另一方面超低速行驶车辆造成的团状拥堵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研究表明,团状拥堵区域的交通事故概率约是普通路段的3到5倍。

  部分驾驶人因分心导致“龟速”行驶

  对于部分驾驶员开“龟速车”的行为,警方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时候龟速行驶都是由于驾驶人分心导致的。

  近日,记者跟随浙江温州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瑞安段巡逻时,遇到一辆黑色SUV在最低限速小时80公里的快车道上,以55公里的时速行驶,后方车辆只能向右变道超车,在交警随后的询问中,这名驾驶人并不清楚自己的行车过程中哪里存在问题。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三中队民警 林捷:低速行驶往往伴随着分心驾驶的行为,驾驶员在开车拨打电话回复信息等行为都会造成车速下降。

  这两名驾驶人,也是因为边开车边打电话,导致车速明显降低。交警依法对他们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三分。

  车辆性能故障也可能造成“龟速”行驶

  除了分心驾驶,部分老旧车辆动力性能较差、车辆电量燃油不足等也是造成超低速行驶的常见原因。

  近日,陕西渭南公安交管部门在集中开展高速公路低速行驶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有一辆红色货车长时间在京昆高速澄城段低速行驶,卡口数据显示这辆车的速度仅为53公里/小时,低于该车道最低限速60公里/小时。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民警董晰睿:筛选出车速低于路段限速或正常车流行驶速度,并且造成后方车辆缓行的这部分车辆,我们将其认定为“龟速车”。

  确认超低速行驶车辆后,指挥中心实时通过LED屏警示车辆驾驶人,同时通知路面巡逻民警,将车辆安全引导至前方收费站。

  原来,这名驾驶人当天送货途中因车辆尿素溶液不足,导致动力减弱无法提速,便冒险在行车道上低速行驶。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警告处罚,并进行了安全教育。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驾驶人安全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刘一兵:车辆的性能状况也是造成超低速行驶的常见原因,部分老旧车辆在上坡等需要持续动力输出的路段,无法及时提供充足的动力。车辆超载时动力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驾驶人倾向于超低速行驶。

  多地交警出手 集中治理“龟速车”

  近段时间,全国多地交警纷纷采取措施,出手集中治理“龟速车”。

  今年以来,重庆、陕西渭南、浙江瑞安等地综合运用测速设备、无人机巡航等技术手段,结合人工排查,重点对高速公路车辆超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民警 吴茂源:刚才我们通过后台核查,有一辆蓝牌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我们引导到就近的执法点进行了核查,该车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我们对其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不高于20%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川成都交警今年4月启用了“龟速车”治理系统,通过AI智能识别和大数据分析,最快30秒锁定“龟速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科技信息处民警 张淳:龟速车认定出来以后,因为它是实时认定的,我们会第一时间在高、快速路前方的LED诱导屏做实时提醒,告诉该车的驾驶员,保持安全车速行驶,这是一个最直接有效的一个方法,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现车辆在不同的路段,多次存在龟速驾驶的行为,我们还会精准地对车辆的驾驶人通过短信提醒,如果发现车辆的驾驶人他还存在其他的包括分心驾驶、妨碍驾驶安全的一些行为的时候,我们就通过视频核实来进行传唤或者电子警察抓拍这两种方式来进行相对应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来源:央视新闻 总台央视记者 李珺 黄鹂 曹筱征 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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