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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诺和盈减肥药调查:禁令之下 商家称可快递送达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位于广州一家综合门诊部时,一位工作人员称药品可快递发货。当记者问及该药不能网上销售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当地购买者可自行取货,外地购买者可发快递,需要购买者自行联系快递上门取货。

  当记者问及购买诺和盈是否需要处方时,一诊所工作人员称,消费者购买后会有取货码,提供给客服即可发货。当记者提到该药不能网上销售时,该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应,称如果不放心可线下让医生面诊后购买。

部分商家商品详情页显示“依照法规要求,本药品不能网上订购”字样。资料图片

  记者注意到,在另一本地生活平台,该平台销售诺和盈的商家在商品类目中添加了“产品+取药服务预约”标签。有一家医疗门诊部虽在产品介绍页面标注“依照法规要求,本药品不能网上订购”,但其客服告诉记者下单后可以快递包邮。

  网售诺和盈涉嫌违规

  业内人士指出,网络销售诺和盈等特殊管理药品属违规行为,对消费者来说,可能存在较大的用药安全风险。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美信息与服务分会副会长、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书保表示,诺和盈的适应症为:适应于在控制饮食和增加体力活动的基础上,对成人肥胖或超重患者的长期体重管理,不属于降糖类药物注射剂,属于国家药监局2022年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所规定的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一类药品。通过网络零售诺和盈,涉嫌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孙书保表示,从规范监管角度出发,基于诺和盈的特殊属性和用药风险,将其纳入禁止网络零售清单是必要之举。消费者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使用,难以实现用药前专业评估和用药后的随访管理,非适应症人群使用诺和盈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因而,禁止网络销售能有效防范药品滥用风险,保障公众健康。

  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已有不少商家因通过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行为被行政处罚。上海泰宁医药有限公司和上海寿益大药房因违规网售诺和盈,今年8月和9月分别被处1万元罚款。

  多方合力治理乱象

  孙书保表示,诺和盈虽与用于2型糖尿病治疗的诺和泰同属GLP-1类药物,但被明确界定为特殊管理药品。其适应症严格限定于特定肥胖或超重且合并相关并发症的患者,用药需配合饮食控制与运动干预,且剂量需逐步递增至2.4mg/周。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药品管理的审慎态度,旨在保障用药安全,避免药品滥用。

  2024年9月,国家药监局公布4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3起为违规销售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国家药监局提示,司美格鲁肽被批准用于治疗肥胖和超重,但适用人群有严格限制。使用此类药品应当经医生诊疗,凭处方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合理用药。不属于适用人群自行选择用药,可能会引发胃肠道的严重不良反应,造成身体健康损害。

  北京红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启瑞表示,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平台方负有对入驻商家资质和经营行为进行审核、监督的管理责任。平台应利用技术手段建立更严格的药品类商品上架审核与关键词过滤机制,并对注射剂、处方药等高风险品类进行常态化巡查。一旦发现违规销售行为,应立即下架商品、封禁店铺,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孙书保建议,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处方药网络销售规则,明确平台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对药企来说,应加强合规宣传,明确诺和盈等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渠道限制,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药。对消费者而言,需提高风险意识,避免盲目跟风用药,用药前务必咨询医生,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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