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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讯 自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民生热点,把反食品浪费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社会氛围,依法纠正、查处食品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10月28日,该局公布部分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9月2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城厢区市场监管局移送的线索,依法对莆田市城厢区瑞连煎包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瑞连煎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当日,瑞连煎包店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
经查,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银河酒楼、莆田市荔城区新度亚钟海鲜楼、莆田市秀屿区平海火星堡蛋糕店均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上述3家餐饮企业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
4月17日,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美盛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区域未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也未在显著位置提示在售食品临近保质期。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涵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日,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美盛便利店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在销售区域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并在显著位置提示在售食品临近保质期。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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