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由于网络经营主体众多,行为复杂多变,监管力量难以实现全面、实时监管。“不同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和协同配合存在问题,易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而且,对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无法形成足够威慑,部分不法商家和平台依旧心存侥幸。”方燕代表告诉记者。
鲁晓明委员认为,短视频平台正成为老年人获取新闻的重要来源。“平台利用算法向老年人精准推送内容,使他们容易陷入信息茧房,形成认知偏差。”
老年人遭遇网络诈骗时,往往面临诉讼成本高、电子证据固定难等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但针对新型网络诈骗的专业援助资源严重不足,导致老年人陷入‘维权难—再受骗’的恶性循环。”方燕代表指出。
“加强老年人网络安全保障刻不容缓,这对保障老年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方燕代表表示。
多方合力构筑良好的数字环境
2021年,工信部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明确指出适老版界面、单独的适老版APP中,严禁出现广告内容及插件,也不能随机出现广告或临时性的广告弹窗。
近年来,国家网信办、广电总局等多部门已经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对于违规直播间予以封禁,下架一批“不良微短剧”。
面对层出不穷的诱导式网络消费和诈骗,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副院长马珺委员建议,加快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增设“数字消费保护”专属条款;加快制定适老化数字服务标准,明确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差异化服务,避免诱导性设计。“要严格限制对老年人高频推送诱导广告。”马珺委员说。
“加强对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和抽检制度。”方燕代表说,要重点检查平台在用户身份识别、风险提示、消费陷阱防范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部分电商、直播和微短剧平台在追求利益时,忽视老年用户保护。”方燕代表建议,优化平台产品设计和服务流程,充分考虑老年群体需求。电商平台“先用后付”功能要简化关闭流程,设置醒目关闭入口,提供详细操作指南,微短剧平台在用户付费前要多次弹窗确认,提供便捷退订渠道。
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代表表示,防范老年人掉入“数字陷阱”,普法宣传非常重要。相关部门也要利用科技手段创新执法举措,继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
“避免老年人陷入‘数字陷阱’,需构建家庭与社会协同的防护体系。”鲁晓明委员建议,社区多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帮助老年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此外,还要鼓励子女尽可能增加对老年人的陪伴。
“通过技术友好化、教育常态化、防护立体化的综合施策,为老年人营造可感知、可信赖、可操作的数字环境,让老年人在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中享受数字时代的便利。”鲁晓明委员说。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肖婕妤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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