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捧哏”进行“逼单”误导消费者
律师:侵犯了消费者权利
除了铺垫氛围、把控节奏外,很多“电商捧哏”的重要作用就是“逼单”。
“逼单”由直播间的许多角色共同完成,比如主播会反复强调最低价、库存有限、卖完涨价等关键词,以此来制造“不买肯定后悔”的氛围,而“捧哏”通常会在这时附和主播的关键词,比如:“库存还有吗”“快没了”……在强化认知的同时,也通过对话催促用户下单。
此外,一些“电商捧哏”在给主播搭腔的同时,还要操作多台手机,给用户制造一种很多人在抢购、“手慢无”的紧张感,有的还会在评论区疯狂刷弹幕,显示的库存量、销量等数字往往并不真实。
对此,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满江认为,如果“电商捧哏”营造出的不真实的疯抢氛围误导了消费者,致使其做出不理性的购买选择,就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了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
刘满江认为,“电商中控”应该被纳入直播营销人员进行管理。“他们介入营销活动的行为比较多,实际直接参与直播活动,对消费者的购买影响较大,同主播一起纳入直播营销人员管理比较适宜。”
来源: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共2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