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投诉量多曾被消协点名警示
《中国消费者报》了解到,网络平台上关于德邦快递的投诉不在少数。12月16日,《中国消费者报》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分别搜索关键词“德邦+不送货”和“德邦+乱收费”,结果分别显示有178条和238条相关投诉,针对德邦快递的投诉量高达2万多条,内容涉及不送货上门、乱收费、损坏不赔偿、快递延迟、虚假物流信息等。
一位消费者反映称,其通过德邦投递物品,物流信息突然显示“收件地址不详细,联系不上消费者,无法派送”。消费者称,自己的收件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手机号也是正确的,“在德邦快递员没有与我取得联系的情况下,系统就虚假显示配送异常。”该消费者质疑道。
还有消费者反映,徳邦快递按照体积计量收费400元,但收到快递后,消费者测量发现实际只有德邦快递计算体积的一半,消费者质疑德邦快递涉嫌乱收费,欺诈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报》了解到,2022年8月15日,天津市消协曾发布消费警示,点名警示“德邦快递”,并向德邦快递发出书面调查函,就消费者投诉的寄件、理赔情况进行核实,并针对保价制度、理赔制度、售后制度进行调查。但在规定期限内,天津市消协未收到任何回复。
(本文图片由消费者提供)
●专家观点
私自改变派送方式涉嫌欺诈
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表示:“德邦快递在没有和消费者协商的前提下,私自改变派送方式属于违约行为,涉嫌构成消费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需要承担退 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针对收取两次包装费问题,吴景明分析认为,如果快递员收取的包装费在市场上没有约定,则属于乱收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吴景明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生此类纠纷,消费者可以选择跟经营者和解、调解,或者向国家邮政局或当地邮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前提是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应的证据。
“对于快递企业的此类侵权行为,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否则快递企业以后可能还会经常这样做,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对企业来说,如果不及时纠正错误行为,终将失去广大消费者的信任,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不利的。”吴景明说。(杜科)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杜科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德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