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震喜家具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椅子(儿童家具)案
2020年6月,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震喜家具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椅子(儿童家具)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椅子23件;罚款397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生产的椅子(儿童家具)(基本款),在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被认定“结构安全(孔及间隙)”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调查,当事人生产涉案椅子25张,货值金额39700元。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送检2张,其余23张由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扣押,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椅子(儿童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6.上海歌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2021年4月20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歌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红领巾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650元的行政处罚。
经抽样检测,当事人销售的红领巾纤维含量项目和裁剪缝制针距不符合相关标准,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经调查,当事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店铺以0.65元/条的价格对外销售涉案红领巾,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650元。
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7.上海程熠婴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2021年8月23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程熠婴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儿童安全座椅)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46.34元,罚款人民币73396.08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监督抽查检验结果,当事人在某网络购物平台销售的汽车儿童安全座椅产品因动态试验项目不符合GB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第5.1.4条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经查明,当事人以每台495元的价格从生产商江苏雨燕婴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了30台型号为Y-D02的“机灵宝贝”品牌儿童安全座椅,以每台2999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累计销售6台,销售额6116.34元,货值金额30581.7元,违法所得3146.34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8.上海佳百银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未经强制认证的产品作为奖品等案
2022年1月,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佳百银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未经强制认证的产品作为奖品等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涉案产品并罚款人民币5.002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当事人主要经营游艺娱乐活动,从电商平台购入安然入梦盲盒摆件12个,惯性回力车100个、手指篮球玩具154个、盒装大雄摆件15个用于消费者在其店内游艺机游戏后得到奖励彩票进行奖品兑换。上述四款产品均没有中文标明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其中盒装大雄摆件、惯性回力车、手指篮球玩具同时未经3C强制认证。本案货值金额共计572.5元。
当事人将上述未经3C强制认证且没有中文标明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产品作为奖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及《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来源:中新经纬)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儿童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