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破坏公平交易规则
商家以返现等方式诱导用户刷好评的方式是否存在法律问题?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分析,商家此举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损害消费者利益,不仅破坏了平台经济的公平交易规则,还破坏了平台经济的诚信规则和诚信文化。
张星水介绍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补充说,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流量造假。如果刷好评、刷销量情节严重,可能还涉嫌刑事犯罪。
“经营者若存在刷好评、刷销量等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行为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郑宁说。
设置多元评价标准 严惩流量造假行为
近日,某知名电商平台宣布对评价规范进行变更,以提升评价内容真实性。规范中提到,卖家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要求买家只写好评、修改评价、追加评价等;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买家进行“好评”,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好评返红包、好评返优惠券;不得通过诱导买家、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方式获取不真实的评价;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故意给予同行竞争者与事实不符的评价。
张星水分析,上述规范变更的要点主要是两个方面:调整评价内容及行为要求;明确评价违规处置措施,对卖家买家违反行为要求的,电商平台将根据相应管理规则作出处理。比如针对违规信息可采取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等措施;针对违规卖家可采取向买家赔付一定金额、下架商品、删除商品等措施。
在他看来,上述措施对预防“刷好评”或“刷差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他建议还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买家或店铺进行公告、限制交易或暂停交易的处罚;还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仲裁机构,解决买卖双方的交易纠纷,促进店铺评价的公正性、客观性与真实性。
郑宁则建议,平台须完善网络账号实名制规定,通过技术手段加大对流量异常的监控,对流量造假予以严惩,并通过合理算法规则进行规制,设置多元化评价标准,不唯流量论。
“此外,公安、网信等执法部门也需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网络黑灰产,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同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监督。”郑宁说。
(文中王凯 孙英 张林 李阳均为化名)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王意天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