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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赞拉人头、“帮砍”有风险 小心假促销的消费陷阱

  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商家举办促销活动时应当保证活动规则真实、完整和清晰。秉承诚信经营理念,不玩文字游戏套路消费者;商家应向消费者公示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开奖或兑换规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条件;及时完全履行消费承诺,有约必守、有诺必应,不得附加条件兑奖,亦不得影响兑奖,切实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福利。

  学会维权很重要

  国务院曾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为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中消协推出消费纠纷绿色通道直通车平台,如遇消费纠纷问题,消费者可投诉到此平台,由中消协直接将投诉信息转至企业,一改原先电商纠纷需异地办理的传统模式,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此外,中消协建立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网上投诉和解监督平台”,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建立联系,协商解决争议、回答咨询。

  各类政策法规的落地也在努力保障消费者权益。为规范电商行业发展,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落地,明确线上线下商务活动要同等对待;规定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强调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设专章论述电子商务争议解决。针对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消费纠纷问题,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电商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细化,规定网购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遇欺诈性交易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等利好制度。

  如遇诱导消费、不良营销而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廖怀学告诉本报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就诱导消费等问题发生争执时,可与经营者协商处理争议、请求有关消费者组织调解争议、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网络交易争议的,消费者还可通过电商平台的消费者维权渠道请求平台介入,协助处理纠纷。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警惕日常消费陷阱的同时也应理性消费,遇相关纠纷时依法、理性维权,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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