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岁的张琳(化名)告诉记者,11月中旬,她通过某贷款平台借款12100元周转,一周后,想要提前还款的她发现需要还完12期的全部利息,共计还款14582.92元。“广告中打着30天免息的旗号,怎么提前还款还要收12个月的利息呢?”
还有部分网络贷款平台通过低利息吸引客户贷款后,再通过收取高额“服务费”的方式提高还款金额。网友“程文君myway”称:“在某分期上借了10000元,分12期还,每月还款金额1004.33元,但没想到除了利息,每个月还有129元的服务费,一年下来,还款总金额13599.96元,年利率达到35%!”
部分平台所谓的“安全可靠”的背后,等待用户的却是隐私泄露、暴力催收。记者查询一些网络贷款平台的隐私条款发现,用户申请贷款时,平台会读取用户的手机使用习惯、设备信息、通讯录等信息。“程文君myway”称:“因为工作原因,资金链断了导致贷款逾期,我没说不还,但平台爆我通讯录,现在身边朋友、客户都知道了这个事。”
网络贷款营销行为应加强规范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李全认为,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在业务推进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营销行为,须加以制约。
事实上,早在2017年12月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就强调加强金融领域广告行为管理,建立并完善金融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其中提出重点关注持牌机构利用新媒体渠道发布广告和进行宣传行为的合规性。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
李全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相关违规事项或有可能在业务发展中触碰规则的事项,制定自查清单,引导相关广告运营合规、有序发展。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彭正银说,针对一些夸大宣传、具有诱导性、风险性的网贷广告,社交平台有责任通过制定规则、算法治理等方式进行限制。
来源: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李亭 梁姊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网络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