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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涉及消费者知情权 不可乱标“某某人群专用”

  市场上越来越火的“零添加”、“某某人群专用”等食品,要停止这样的宣传术语了。8月26日,《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历经一个月公开征求意见后正式结束。其中,引发不少网友热议的规定是“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等。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无添加等字样,这得到了公众的普遍认可。因为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在现代化、规模化食品生产工业中,不可能做到完全绝对的“零添加”、“无添加”,更何况很多添加剂都是食品产生过程中的刚需。

  但是另外一种情况,却被很多人所忽视,那就是很多食品生产企业喜欢在包装上标注或暗示自己的产品适合某些特定人群,比如“儿童专用”、“老年人专用”、“孕妇专用”、“糖尿病患者专用”等等。如果说一些食品企业给自己的产品标注“零添加”、“无添加”是为了忽悠所有的消费者群体的话,那么在产品上标注“某某群体专用”,则就有了精准营销,也就是“精准忽悠”的意味,其欺骗性也就更高。

  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注“某某群体专用”,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款食品是专门为某个特定的消费者群体研发生产的,具有适合这一特定消费者群体的某种属性。比如儿童专用的食品,消费者就会认为其含有的营养成分更高,同时也更加安全;孕妇专用的食品,消费者会觉得里面含有能够为孕妇带来额外营养成分的东西。然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不过是消费者的一厢情愿,如果仔细看看这些标注有“某某群体专用”字样的食品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就不难发现其从配料到营养成分,和普通食品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而且,所谓的“某某专用”食品,目前国家也没有相关的标准和依据,可以说完全由商家自说自话。

  食品标识是消费者获取食品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对其真实性的要求,亦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的时候,也要多些理性,不要被食品包装上的“某某专用”忽悠了。同时更期待食品生产企业尽快完善、改进、规范自己的产品包装,让上面的标注合法合规,不要等到罚单来了才去改进。

  来源:经济参考报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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