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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低劣数据造假…严管能否填平网红带货的“坑”?

  宋宁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与其说跟风买网红产品,不如说不知道买什么,需要一个免费的“消费顾问”。她表示明知道有入坑的风险,但总认为只要擦亮眼睛还是能避免。

  27岁的刘紫轩是一家门户网站的产品经理,她的淘宝购物车里经常躺着几十件商品,从“果冻鞋”“神仙水”“oversized卫衣”到“14k金耳钉”都有。她每天花3至4个小时来看网红们的“精致生活”,模仿她们,买一些价格不太贵又能提高生活品质的东西。她觉得网红们与自己年龄相仿,是“自己人”。她们不仅是销售者也是使用者,因此比起商场专柜的柜员,她更愿意相信未谋面同为90后的网红。因为她们营造的生活状态如此美好,还和自己亲切互动,大大刺激了自己的购买欲望。

  网红“明星化”,粉丝经济势不可挡。业内人士指出,尽管网红带货有种种问题,但是通过网红代言的方式来促进电商增长已是大势所趋。不少商家选择网红带货的方式促销,有些粉丝有时候仅仅是因为喜欢网红策划出的形象而“打赏性”地买东西。

  保质保量不能只靠“自觉”

  面对网红带货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刷单”等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严查。面临即将到来的从严监管,网红带货的“坑”能否填平?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认为,严查只能肃清存量,带货产品保质保量不能只靠网红们“自觉”。没有合理的监管制度,只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从长远上看,要想长期良性发展,平台要提高准入标准,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惩不良网红。

  面对乱象,一家日化快消品牌市场推广部经理张小平认为,“平台如果不去制订规则规范网红,他们就会坑害更多的商家和消费者。久而久之,大家就会对整个平台失去信任。他建议,对于举报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网红立即关停直播,定期公布“私下交易黑名单”“虚假宣传黑名单”,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依照规定顶格处罚。

  关于流量造假,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提醒说,一旦被认定为虚假流量或刷单,造假者可能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而受到处罚。此外,“双11”在即,各种广告已经开始狂轰滥炸,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信网红对产品功效的宣传。(应采访对象要求,部分为化名)

  来源:工人日报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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