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认知中,消费需求不足是国内经济的一个标签。
也因为此,促进消费,提高消费率,被以“消费升级”的提法,写进了国家“十三五规划”。
然而,从民间测算来看,中国的消费被明显低估了。
50%的消费率太低了
近十年来,经济学界的普遍认知是——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消费和内需不足,消费、投资、净出口这“三驾马车”的结构长期失衡。
的确,如果看官方统计的数字,中国的消费率(等于居民和政府部门的消费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仅略高于50%。在全球金融危机后的2008年-2011年间,消费率还持续低于50%。2017年,中国按照支出法计算的最终消费率为53.6%。
相比之下,在全球范围内,消费率平均为80%,美国则高达88%,欧盟也超过了80%,即使是日本、韩国等东亚文化圈国家在高速增长的时候,消费率也远远超过60%,新兴经济体的消费率也几乎没有低于60%的。如此来看,中国的消费率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还明显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
按照这种对比,中国的消费似乎是严重不足的,进而导致了中国经济结构失调。
但是,姑且不论这种“失调”的观点是否正确,这些言论都是基于官方统计的消费数据的。
问题是,官方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反应现实?中国的消费是否被低估了?如果真被低估,低估了多少?
消费被低估了多少?
我国官方统计的居民消费数据,时不时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质疑,因为它实在是与其他国家相差太多了。
在这些声音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欧商学院的朱天教授和复旦大学的张军教授。他们在2014年合作发表了一篇论文《中国的消费率被低估了多少?》。
该论文系统地论述了居民消费数据的问题。他们认为,中国的真实消费率很可能比统计局的数据高10个百分点,为61%左右,而这个数字,便与大多新兴经济体大致相当了。
不过,他们所计算的消费率的时间轴只到2009年。如今,经过了10年,消费低估的情况是否有所改善呢?
在此,笔者根据上述两位教授的计算思路,重新计算了近几年我国真实的消费率水平,发现消费仍然被低估了约10个百分点。
消费数据是如何被低估的?
官方统计对消费数据的低估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居民的居住消费;
企业买单的私人公款消费;
每年的住户调查中,高收入群体的代表性不强。
这三个方面,要么是被统计局低估了,要么是被忽略了,总之都没有算到GDP里。但这些又是居民实实在在的消费,只不过未必花的是现金而已。下面作个详细解析:
(1)居住消费被低估
首先,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居民购房(即使是购买新房)是不算支出法GDP中的消费需求的,关于住房的消费,计入GDP的是居民的租房支出。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有疑问:若一个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没有租房支出,是不是就没有居住消费?
其实不然!在GDP统计时,这类人群(很可能是大多数人)的居住消费是以其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来计入GDP的。这相当于人们自己将住房出租给自己,自己为自己支付租金,这个“虚拟”的租金是要算GDP的。
居住消费这一指标,在统计局每年开展的城乡住户调查里有统计。但统计局仅仅按房屋造价统计了所谓的住房虚拟折旧,而忽略了自有住房的市场价值,大大低估了居住消费。
有一种粗略的算法:中国的自有住房总价值大致可达到200万亿元,以租金回报率2%计算(即每年的租金约为房价的2%),中国的GDP数据可以多算4万亿元,加到2018年的现价GDP,相当于增加了4.4%的GDP。
当然,这种估算太过粗糙。我们根据“使用者成本”重新计算了大致符合市场价值的城镇和农村“虚拟”房租支出。
所谓“使用者成本”是指,居民持有自有住房虽然不用支付租金,但还是有成本的,包括利息成本、折旧及维修费用等(由于计算过程十分复杂,在这里就不再展开具体的计算过程了)。
遗憾的是,由于缺少了太多2017年及以后时期的相关数据,无法计算出最新的居住消费真实数据。但以2016年来看,真实的租房居住支出比统计局数据多了5万多亿元,导致消费率被低估了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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