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拟立法,允许用户选择退出社交媒体算法推荐

2026年09月14日 12:11

  澳大利亚进一步加大对大型科技企业影响力的监管力度,拟出台法案,赋予社交媒体用户退出算法推荐内容的选择权。

  澳大利亚政府周二就一项“数字审慎义务”法案开启公众意见征询,该法案将对互联网企业实施更严格监管标准。

  这份法案草案包含一项被称作“我的信息流我做主”的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必须向用户提供选项,可将信息流限定为仅展示自己主动关注账号发布的内容。

  此前澳大利亚已对16岁以下群体实施社交媒体禁令,并于去年12月正式生效,该国对科技行业监管一向态度强硬,本次提案正是在此背景下推出。

  澳大利亚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表示,该立法并非意在审查互联网,而是“把网络选择权交还到澳大利亚民众手中”。

  全球范围内,科技公司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舆论关注社交媒体带来的风险,尤其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以及推荐算法催生的成瘾性功能。

  Meta曾同意支付180亿美元,与美国多个州达成和解,了结一桩极具杀伤力的诉讼。该案指控Meta在儿童保护、社交媒体成瘾相关问题上存在失职。

  欧盟此前已采取举措,限制算法信息流带来的影响。但澳大利亚通信部长阿妮卡・韦尔斯表示,如果该法案落地,澳大利亚模式会有所不同:将责任落在企业身上,赋予用户退出算法推荐的法定权利,而非仅仅提供另一套备选信息流。

  政府还计划在现有社交媒体禁令基础上提出新要求:企业必须保护18岁以下群体,使其免受网络游戏、各类应用程序以及AI聊天机器人中的有害内容与成瘾性功能侵害。

  根据法案草案,有害内容包括宣扬进食障碍、教唆有害或犯罪行为、厌女内容、色情内容以及网络欺凌侵害等。

  该法案还将赋予澳大利亚网络监管机构——电子安全专员权力,可下发通知,要求下架“裸照生成”类应用与网站上的相关内容。这类工具被用来制作未经当事人同意的私密色情图像。

  若企业违反法案中的任意条款,监管机构有权对其处以最高1.092亿澳元(合7900万美元)的罚款。

  来源:新浪财经 环球市场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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