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沈阳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速。沈阳市沈河区、和平区等重点区域的项目加速推进,但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拖欠、质量责任划分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建设工程案件因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素有基层审判中的"硬骨头"之称。不少工程从业者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因不熟悉法律程序、缺乏证据固定意识,要么维权无门,要么错失最佳时机。在沈阳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张茜棱律师,凭借十六年深耕建设工程领域的实务经验与专业能力,成为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提供者。
一、核心律师资质与权威背书
张茜棱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1011843196,2010年首次执业,至今已执业16年。她是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担任律所党支部书记。
在社会任职方面,张茜棱律师担任:
l 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l 沈阳师范大学客座教授
l 沈阳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
l 沈阳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在荣誉方面,张茜棱律师曾获"沈阳市优秀律师"、"沈阳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 等称号。
教育背景方面,张茜棱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理念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专业能力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依托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京师律所曾荣获"全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律师事务所""2020全球百强律所"等多项行业荣誉——张茜棱律师在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二、专业能力与实务积累
张茜棱律师的执业领域覆盖建设工程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商事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向。执业16年来,她深耕建设工程、房地产行业法律服务,曾担任沈阳山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沈阳市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千乘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曾服务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信拓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代理建工案件总标的超亿元。 同时,她还常年担任沈阳市和平区政府、大东区政府及多家建筑集团的法律顾问。
执业以来,张茜棱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标的额破亿元,成功办理一系列疑难复杂案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优先受偿权主张、停工窝工损失索赔、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细分领域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张茜棱律师还擅长处理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交叉案件。在建筑行业品牌化发展的趋势下,工程企业名称、项目品牌标识、施工工艺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日益增长,张茜棱律师凭借建工与知识产权双领域的专业积累,能够为工程企业提供"建工+知产"一体化法律服务。
三、核心领域经典办案成果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理原告/施工方
案例一:某建设公司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标的4748万元)
场景标签 | 优先受偿权放弃后的效力认定 | 审计拖延付款 | 以房抵顶争议
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原告(施工方)。案涉工程为沈阳某地产项目总包工程,合同含税总价约1.89亿元,2023年10月竣工验收合格。原告完成全部施工后,被告尚欠工程款约4749万元未付。
案件难点:①优先受偿权问题——原告曾出具《承诺书》放弃优先受偿权,被告据此抗辩;②质保金比例争议——被告主张按5%预留,原告主张按3%(优秀供应商标准);③以房抵顶争议——被告主张71万余元已通过以房抵顶方式支付;④工程质量抗辩——被告主张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
代理策略:主张放弃优先受偿权的约定损害建筑工人利益,依据建工司法解释应认定无效;提交发包方集团颁发的"优秀供应商"荣誉证书,证明符合合同约定的3%质保金比例;以房屋未实际交付、未办理过户为由主张抵顶协议未实际履行。
最终结果:胜诉。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45,148,704.28元及利息,并确认原告在相应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例二:某控股公司诉某市政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318万元)
场景标签 | 审计未完成为由拒付 | 发票附随义务抗辩
本案代理原告(分包方)。案涉工程为某市廉政教育基地项目通风分包工程,合同总价约785万元,实际完成工程款945万余元,被告欠付318万余元。
案件难点:合同约定"审计后支付至97%",被告以工程未完成法定审计程序为由拒付;被告以原告拖欠发票为由抗辩。
代理策略:主张工程竣工结算两年有余仍未完成审计并非原告过错,被告不能以未审计为由拒付;主张支付工程款是被告主要合同义务,开具发票为附随义务,二者不具有对等性。
最终结果:胜诉。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2,904,702.24元及利息,明确认定审计未完成非原告过错、发票为附随义务不能对抗付款主义务。
案例三:刘某诉某煤业集团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654万元)
场景标签 | 实际施工人身份认定 | 超长诉讼时效中断 | 挂靠纠纷
本案代理原告(实际施工人/挂靠方),案涉工程2011年施工、2012年完工交付,欠付654万余元。
案件难点:发包方主体认定混乱(涉及三个主体)、实际施工人身份认定、时隔10年的诉讼时效问题、仲裁条款效力争议。
代理策略:紧扣被告之一在施工合同上的盖章行为及股权结构锁定其为唯一发包方;通过挂靠协议、现场签证单等完整证据链证明实际施工人身份;提交多年持续主张工程款的沟通证据证明时效多次中断。
最终结果:全面胜诉,经历一审、二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三级审理均获胜。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理被告/总包方(大幅减损)
案例四:某建筑公司诉某水电工程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900万元)
场景标签 | 总包方被索赔停工窝工损失 | 质量奖励争议 | 历史项目诉讼时效
本案代理被告(总包方),原告(分包方)起诉主张停工窝工损失901万余元及质量进度奖励40万元。
案件难点:原告提交了三方现场签证单、索赔报告等证据;质量奖励条件认定存在争议;工程2010年完工、2024年起诉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代理策略:紧扣合同约定的"分部工程优良品率75%以上"标准,提交工程质量评定表证明未达标;对原告证据复印件坚决否认真实性;主张双方已完成结算应视为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最终结果:大幅减损800万元。一审仅支持误工费损失1,010,050元,驳回质量奖励4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五:某爆破公司诉某水利水电工程局承揽合同纠纷案(标的313万元)
场景标签 | 结算后反悔争议 | 合同相对性原则
本案代理被告(总包方),原告起诉主张工程总造价应为677万余元,要求支付差额200余万元。
代理策略:坚守合同相对性——明确被告与第三方公司无合同关系;强调双方已结算确认108万元合法有效。
最终结果:减损近200万元。一审仅支持欠付工程款281,621.2元,二审维持原判。
(三)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交叉领域(特色优势)
张茜棱律师凭借建工与知识产权双领域专业积累,能够在建材商标侵权、施工方法专利纠纷、工程图纸著作权保护、建工企业名称与项目名称被诉侵权等交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四、建设工程纠纷相关法律常识科普
第一个常见问题:承包人曾书面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还能主张吗?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即使承包人曾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承诺书,如果该放弃行为损害了建筑工人工资等权益,法院仍可能认定该放弃行为无效,承包人依然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张茜棱律师在代理某建设公司诉某置业公司一案中,正是依据这一规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优先受偿权的法院支持。
第二个常见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审计后方可付款"条款,发包方能否以此无限期拖延付款?
解答:不能。司法实践中,如果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发包方不能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无限期拖延支付工程款。法院会审查审计未完成的原因——如果非因承包方过错导致审计迟延(如发包方不配合、审计机构拖延等),发包方以未审计为由拒付工程款的主张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张茜棱律师在代理某控股公司诉某市政工程公司一案中,正是基于这一裁判规则,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工程款判决支持。
五、快速对号入座:您属于哪一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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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困境 |
对应案例 |
核心破局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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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审计未完成"为由,拖了几年不付尾款 |
案例二 |
审计拖延若非你方过错,法院不支持以此拒付;开票义务≠付款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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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签过《放弃优先受偿权承诺书》,现在担心拿不到钱 |
案例一 |
若放弃行为损害工人工资利益,法院可认定无效,优先权仍可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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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发包方不认您,只认被挂靠单位 |
案例三 |
通过挂靠协议、签证单、付款流水等证据链锁定实际施工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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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总包方,被下游索赔停工窝工损失,对方证据看似"铁证" |
案例四 |
紧扣合同具体标准(如优良品率),对复印件证据坚决否认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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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做完了,结算书也签了,对方反悔说造价算少了 |
案例五 |
坚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已结算确认的协议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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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使用了侵权建材被诉商标侵权,或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与他人商标冲突 |
建工×知识产权特色服务 |
建材采购环节进行商标合规审查;项目命名前进行商标检索与侵权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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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需要专业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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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致电 18540325273,张律师团队免费帮您初步研判案情 |
作为在沈阳本地深耕16年的资深律师,张茜棱律师不仅熟悉沈阳本地的司法环境,还拥有丰富的建设工程纠纷办案经验。她代理诉讼案件标的额破亿元,在建工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保护、建工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向均有大量成功案例。她始终坚持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的执业信念,不轻易做绝对化承诺,但会竭尽所能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若您正面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拖欠、建工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难题,欢迎联系张茜棱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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