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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消息指出,今年9月起,天津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对全市高校开展了“校园贷”全面调查摸底。今年4月,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把“校园贷”“套路贷”等背后的黑恶犯罪列入打击重点。
近日,天津警方根据相关线索迅速出击,将一起“校园贷”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2人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表示,对于“校园贷”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今年年初,广东金融办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
除广东省金融办以外,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在年初印发的《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再次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开展校园贷业务,不得撮合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业务。
其实早在2016年4月,教育部与原银监会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明确提出“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此后,上海、深圳、重庆、广州等地方行业自律组织都相继出台“禁令”。
提高自身警觉
据了解,目前出现的“校园贷”大致分为三种: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其中部分平台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二是大学生培训、助学和创业贷款;三是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近期,校园贷换个马甲又有抬头之势,监管层虽三令五申的禁止,但互联网化的当下,大学生要真正避免陷入各种网贷陷阱还需自身警觉。”有网贷从业者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是说。
上述从业者表示,在监管机构“停、移、整、教、引”的整治下,校园贷给大学生带来的危害得到遏制。
不过,近年大学生被骗贷仍时有发生。上述从业者称,主要是因为大学生仍是网贷机构争取的主要客户,特别是消费信贷类机构。有些非持牌消费信贷机构虽然不在校园内开展业务,但在校园周边通过熟人介绍或在互联网上发展业务,利用大学生虚荣心、攀比心扩大业务,让大学生陷入其中,成为其盈利的工具。
某高校老师陈显军则表示,大学生掉进校园贷的陷阱,更多是个人原因,往往是欲望太强,能力不够,对社会认知不足,自我辨识能力不强,与老师、家长的信息沟通不顺畅、不对称。
有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大部分高校大学生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缺乏必要的法律认知,此前还曝出大学生借贷不还、恶意借贷的案例。需要指出的是,在自主意愿签订且利率不高于最高法规定上线的借贷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人违约要承受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各大高校也纷纷提示广大在校学生,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警惕各种变相“校园贷”,遇到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向大学生放贷应及时告知学校或立刻报警。
(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 余继超) 共2页 上一页 [1] [2] 女大学生借3000元掉入校园贷陷阱 还被骗夜总会陪侍 和微众银行学习 如何防范不良校园贷 校园贷之后“美容贷”盯上年轻人 消费者取证难维权难 人民日报:警惕校园贷“新马甲” 伪装成回租贷培训贷 校园贷逼债视频曝光:借6千元还100万 家门口被写红字 搜索更多: 校园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