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热门资讯频道 >> 正文
评论:莎普爱思陷舆论漩涡 过度营销谁对疗效负责?

  CFDA督促

  三年内报临床试验结果

  东方医院崔红平医生曾提过相关建议,“既然这么多眼科医生来质疑这个事,国家药监局是不是能要求他重新进行严格的大规模临床试验,你已经是上市公司了,赚了几十个亿了,拿出两个亿来做个临床试验,给大家一个交代。”

  近日,对于莎普爱思事件引发的巨大风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及时行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通告称,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的疗效提出质疑,请浙江食药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食药监总局还称,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过度营销 谁对疗效负责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民生,一直是社会舆论广为关注的话题,尽管国家相关部门采取过许多打击虚假医药广告的措施,不过相关虚假宣传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不少电视节目中依然可以看到许多未做过临床试验的药品被吹的神乎其神,使得不少消费者既被骗了钱财,又延误了正常的治疗,可谓害人不浅。

  药品营销的概念传入我国不过才20来年,我国很多制药企业却将之发挥得淋漓尽致,许多产品质量差、技术含量低的制药企业发现,只要营销做得好,不管产品如何也都会有市场,加之国内的制药企业普遍不具备生产创新特色药的能力,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研发能力,因而只能依托于花样百出的营销方案来抢占市场,带来了过度营销的局面。

  过度营销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对于制药企业的发展也极其不利,巨额的广告费用必然影响其在药物创新、药物研发、改善药物质量上的投入,从而带来整个制药产业的滞后。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认为,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不仅要求当事企业严格自律,做好自身产品的同时,增强诚信和服务意识,做到宣传上实事求是,以疗效说话;更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落实相关医药产品的疗效核实以及医药广告的审批工作,斩断虚假宣传的利益链条。

  证券时报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 陈矿然

2页 上一页  [1] [2] 

新华社批莎普爱思吹牛皮:还有舒筋定痛片曹清华胶囊

莎普爱思市值蒸发近4亿元 渠道商保持观望

莎普爱思被曝多次行贿 去年广告费用高达2.6亿

人民网评莎普爱思:对虚假医药广告就是要零容忍

莎普爱思信任危机:年广告费2.6亿 研发用仅0.29亿

搜索更多: 莎普爱思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测评、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媒体消息非真理,商业推广勿轻信。★★★
声明:本页面含有商业推广信息,请注意甄别。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